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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自治****保障厅等七个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承建的**市聂**塔杰小区房屋加固改造项目、******公司承建的聂**2019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三十四标段,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该项目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社会保障局****大队举报或投诉,逾期将视为无拖欠,****社会保障局将依法办理该项目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
公示期限:2025年8月4日—2025年9月2日
联系电话:0896-****188
联系单位:****监察大队
单位地址:****大院一楼(110)
| 序号 | 施工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备注 |
| 1 | **** | **市聂**塔杰小区房屋加固改造项目 | 住建局 | |
| 2 | ******公司 | 聂**2019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三十四标段 | 组织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