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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校园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1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致各投标人:
“ ****校园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磋商文件更正以下内容: 1、一般资格要求第①条更正为:①、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其特点在采购文件中作出专门规定。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潜在投标投标人只要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司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公司出具的的授权委托书,但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2、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08月08日17:00时;3、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08月12日14:30时,其他不变。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 2025.****.04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
地 址: **县县城
联系方式: 孙老师 138****5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
地 址: **省**市新蒲新区**大道林达阳光**10栋26楼3号
联系方式: 杨先生 0851-****972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孙老师
电 话: 151****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