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F〔2025〕11号
****政府关于**市2025年度 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关于办理**市2025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海政〔2025〕38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2〕40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位于**镇韩洋村、戚庄村,角斜镇汤灶村的1.1639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87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163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1639公顷,不涉及征收集体土地。****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村镇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市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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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规划局 **** 2024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