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2024年度第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审批
江苏-徐州-新沂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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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号: 苏政地C(2024)165号 发布机构: ******厅
生成日期: 主题分类: 土地 组配分类: 建设用地审批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限期: 长期
**市2024年度第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苏政地C〔2024〕165号

****政府关于**市2024年度第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

你市呈报的(新)地呈字〔2024〕第12号**市2024年度第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位于钟吾街道臧圩村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0.993公顷(其中耕地10.142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0.99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0.993公顷。

二、你市须落实补充耕地,要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大**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

(此页无正文)

2024年12月31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规划局。

****办公室 2025年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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