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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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 |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 1.**市**区洪城路576****广场601-604室招租(租期3年) |
项目编号
| **** | 出租底价
0.28万元/月 |
挂牌日期
| 2025-08-04 |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8-11 |
资产概述
| **市**区洪城路576****广场601-604室(租期3年)、711-712室(租期1年)分别对外公开招租。出租用途为办公,租金按季(每3个月)支付,成交后按现状交付。 |
出租标的具体信息
出租标的地址
| **市**区洪城路576****广场601-604室 | 出租面积
约200.49平方米 |
出租用途
| 办公 | 出租期限
3年 |
免租期限
| 无 | 配套设施
|
租金支付方式
| 每3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用。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 权证编号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 在 租 |
详细信息
| 该标的存在事实租赁,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内,年租金按3%递增。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8-04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由****组织网络动态报价。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5)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分期付款。租金按季(每3个月)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承租方应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支付3个月租金(成交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3个月)租金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实行进场无息结算,之后每期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在收到出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无息转付给出租方。 |
加价幅度
|
0.001000万元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水电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进行实地踏勘,并与出租方沟通确认经营范围等事宜。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2.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间,承租方若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给出租方的店面造成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和赔偿所受的经济损失。 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标的房屋。 4.出租用途仅限于办公。 5.标的1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内年租金在上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按3%递增。 6.承租方应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交纳3个月的租金(成交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 7.挂牌租金价格为含税金额。租赁期内物业、水电及相关杂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8.两个标的均无装修免租期。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房屋租赁合同》。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就开具发票相关事宜向出租方咨询沟通,且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租期内租赁总价(成交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租期内租赁总价(成交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集团有限公司****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目录》的规定收取。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出租方在承租方签订合同、付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押金)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7.【清场责任】由出租方负责。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承租登记(资格)审核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5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确认后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保证金收款账号
| 该项目为在线结算项目,收款账号以短信通知的账号为准,待****中心查看收款账号信息。 |
处置方法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 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承租合同的; (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 (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或交易费用的; (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租金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期间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首期租金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 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 |
出租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 **省**市红谷滩区茶园街888****广场 |
法定代表人
| 胡小忠 | 注册资本(万元)
50,069.000000 |
经济类型
| 国****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
****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262799N | 经营规模
小型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会议纪要 |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胡女士、万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91-****6621、0791-****1087、0791-****0087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交易机构网址
|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 身份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授权委托书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下载模板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法人代表身份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特别声明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对供电中断,设备、网络及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作出的应急措施,交易各方不得对此主张索赔。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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