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安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审批
北京-北京-丰台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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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右安门街道福宜街8号院2号楼1-4层201
公示时间:2025-08-04至2025-08-08
受理时间:2025-07-23
项目概况:****拟在**市**区右安门街道福宜街8号院2号楼1-4层201投资建设“****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从事面向社会的门诊等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拟设住院床位30张,并配套建设污水****社区****中心产生的医疗污水,建设危废暂存间对医疗废物和其他危险废物进行暂存。本项目建成后,接诊量约为100人﹒次/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高能离子+UV光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2)废水:生活污水、门诊废水、病房废水和清洁打扫废水等医疗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调节池+格栅+水解池+接触氧化池+MBR膜池+消毒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集团****公司****水厂进行处理。(3)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医用设备、污水泵、废气治理风机等,采用基础减振、房间隔声及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污泥、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位于地上一层东南侧)。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2025-07-23至2025-07-29****政府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王子剑
联系电话:189****0723
环评单位名称:****集团****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0071
邮寄地址:**区七里庄路28号
传真电话:****854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852341Y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