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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正内容:
**县供热设施扩建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
现将本项目变更如下: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企业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
现变更为设计资质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资质要求:③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现变更为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③本工程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
3、原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10:30;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2025年8月20日11:00。
4、原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10:30;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2025年8月20日11:00。
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请各投标人在**地区公共**交易平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变更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若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未明事宜,其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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