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村南路(岚城三路—**路)等项目选取工程款支付担保服务单位事宜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符合相关资质的单位,请有意向者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密封的报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一、项目概况
此次担保的项目暂定2个(以实际委托为准),其中:
学村南路(岚城三路—**路)等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施工中标价(即合同价)为1431.15万元,合同工期12个月,本次支付担保期限暂按12个月,担保金额暂按(未支付合同金额1431.15万元×10%);
港昌路(如意路-遂意路)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施工中标价(即合同价)为718.8581万元,合同工期12个月,本次支付担保期限暂按12个月,担保金额暂按(未支付合同金额718.8581万元×10%)
以上项目的最终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建设主管部门实际要求或委托方要求为准;
二、招标范围和内容
完成本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开具事宜。(为本项目提供履约担保的担保人若参与本次工程款支付担保服务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或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银行****银行保函方式提供担保的无需此条所要求的资质证书)。
四、服务期限及成果质量要求
服务期限暂按合同工期,即12个月,具体以实际开具的担保凭证为准。
担保的形式符合****合实验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及《**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五、最高控制价及中选条件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即最高年费率不得大于担保金额的1.2%;
工程支付担保费=担保金额×年费率/12×担保月份;
中选方式: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单位确定为中选单位。若最低投标报价单位达两家及两家以上,则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当参加比选或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只有2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选择报价最低的单位作为中标人;
当参加比选或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只有1家时,****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可采取直接委托方式发包。
六、报价文件组成(需加盖公章)
①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报价回执函加盖公章;③单位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④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⑥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或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银行****银行保函方式提供担保的无需此条所要求的资质证书)。
七、响应方式
各潜在报价单位将报价文件以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形式(快递袋不算密封,需在快递袋里面单独文件密封)于2025年8月8日10时00分前由被授权代理人邮寄或送达以下指定地点,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截标前向招标人致电确认是否已本人收件,否则出现快递漏取等情况视为未参与投标)。标书代写
地 点:平****中心5号楼22层第三会议室(第二、第一会议室备用)
联 系 人:陈 榕
电 话:059****88602 130****1599
邮 箱:****168213@qq.com
附 件:回执函、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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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4日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