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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发改基字〔2025〕111号
****改革局
关于**县驮堪乡文秀村笔耕屯龙红练
生产道路重新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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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给予**县驮堪乡文秀村笔耕屯龙红练生产道路重新立项批复的函》驮政函〔2025〕39号及项目建议书等材料已收悉。我局曾于2025年7月8日以天发改基字〔2025〕102号批复了**县驮堪乡文秀村笔耕屯龙红练生产道路的立项,因该项目总投资发生重大变更,为使项目符合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着力推动产业发展壮大,全面推进乡村**,同意建设**县驮堪乡文秀村笔耕屯龙红练生产道路。
二、项目名称:**县驮堪乡文秀村笔耕屯龙红练生产道路。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地点:**县驮堪乡文秀村笔耕屯。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生产道路长1.5公里,宽3.5米。
七、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5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八、本项目重新立项后,原批复文件天发改基字〔2025〕102号同时作废。
请根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改革局
2025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