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装修及室外工程门招标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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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准东开发区芨芨湖**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装修及室外工程

发布日期:

联系人: 陆泽文

联系电话: 131****8760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招标说明

一、招标条件

****就 准东开发区芨芨湖**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所需实木门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地点:****开发区芨芨湖镇

2.2工程内容及规模:一期**保障性住房 10 栋、物业管理用房及配电室1栋、门卫室1栋、换热站1栋、配套建设管网、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2.3工程施工工期:开工日期:2023年09月12日,竣工日期:2024 年06月30日,总工期:293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4工程造价:本标段投资额:****7125.36万元。

三、招标内容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税率

面积

数量

面积

单价(不含税)

合价(不含税)

单价(含税)

合价(含税)

备注

1

普通门

900*2200

13

1.98

362

716.76





成品钢木门(厨房及物业用房卫生间)含锁具及五金配件

2

普通门

1000*2200

13

2.2

385

847





成品实木门(卧室)含锁具及五金配件


合计



747

1563.76






备注:1.报价中注明为:1.含税(税率: 13 %),运输过程中的过路过桥费及违章罚款、交通事故、保险、装卸产品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此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2.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施工现场付至合同款的30%,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97%,余3%质保金一年后无息退还。3.其他要求:①质量要求:产品验收达到国家相应标准,达到设计及相关的具体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施工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上述各类标准不一致的,以满足最高标准为准。②供货周期15d。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集团****公司没有不良**记录。

4.2资质条件:投标人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物资、设备经销商要有生产商的授权书,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3供货商:具有协调解决满足招标人需求的能力。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4.6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 50 万元及以上的供销业绩。

4.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http://xbjgjc.cn

5.3招标文件售价(元):0元。

5.4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告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5.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http://xbjgjc.cn

5.6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告时间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招标人账户;

账户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银行****公司****路支行

账 号:650********050002073

(在打款用途备注:三公司项目名称+招标物资,确保保证金在招标任务结束后能及时退转。如不备注导致无法及时退还,后果自负!!)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6.5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5.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5.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相同,被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

6.5.4 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

七、其他事项:

7.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1.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7.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1.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

8.2项目地址:****开发区芨芨湖镇

8.3联 系 人:汤仁忠,肖栋

联系电话:139****8814,131****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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