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第二批)西双版纳州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废旧农膜回收奖补企业第二次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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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保护资金(第二批)西双版纳州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废旧农膜回收奖补企业第二次遴选公告

2025-08-04

为有效推进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保护资金(第二批)西双版纳州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西双版****保护站于2025年6月13日发布废旧农膜回收奖补企业遴选公告,于2025年7月17日发布遴选结果公示。因有中选企业提出无法完成分配任务,现需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奖补企业第二次遴选工作。若二次公告期结束,未达到3家及以上企业提交响应文件,我单位将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企业进行评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标书代写

一、遴选条件

1.在西双版纳州境内有经营场所,经相关部门注册,具有废旧塑料回收利用许可及能力,并有能力、有意愿对西双版纳州废旧农膜进行回收利用的企业。

2.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应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排污许可手续、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生态环境部门网站报备和公示(必须同时具备)。

3.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旧农膜堆放场地。

4.具备良好的废旧农膜回收能力,在****回收站点或开展流动回收的运行体系,废旧农膜年回收能力达到500吨以上。

5.各项制度健全,生产操作规范;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齐全,备有灭火器、消防池等消防设施,无安全隐患。

6.历年废旧农膜回收台账规范。

二、遴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参加遴选企业于2025年8月5日-11日提交材料到西双版****保护站(**市广电路8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18:00。标书代写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

1.自愿参与西双版纳州废旧农膜包片回收利用工作的书面申请。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废旧农膜回收,同时具备加工的企业还应包含加工利用)、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征信记录。

3.具备废旧农膜回收加工能力的企业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验收资料。

4.废旧农膜回收堆放场地、具备生产加工能力、管理规范、消防设施等佐证资料。

5.提供废旧农膜回收或者回收加工能力证明材料。即提供2024年在西双版纳州境内回收或者回收加工废旧农膜的回收、加工、销售台账或痕迹材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一式三份,需加盖企业公章,整理装订成册并装入密封袋密封(封口加盖企业公章)。

(三)遴选方式

****保护站组织专家3-5人建立遴选专家组,通过查看报名企业提供的材料,综合评审打分,确定符合项目需求的企业1-3家,然后再进行现****处理场地选址、处理利用相关材料及设施现状等内容)。

(四)遴选确定项目奖补企业

确定的废旧农膜回收奖补企业名单,在州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签订承诺书

待公布时间满后,确定回收利用企业,签订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保护资金(第二批)西双版纳州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合同(协议)。

三、奖补方式

经遴选确定的企业对西双版纳州农业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废旧农膜、棚膜、地灌带等塑料制品进行回收,****保护站按以下标准进行补贴。

1.农膜回收补贴标准:根据农膜回收量,给予企业一次性回收补助,补助标准为145元/吨,该项补贴最高额不超过43.5万元。

2.废旧农膜计划补助规模:计划补助的农膜回收规模为3000吨。

四、其他事项

1.企业对提交的参选材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材料造假,将取消遴选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双版****保护站负责解释。

3.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李进波

联系电话:0691-****245,手机号码:150****8358。

附件:废旧农膜回收企业奖补申请书(2025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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