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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澜**民用机场建设项目临时用地
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示
因**省澜**民用机场建设项目建设需要,临时使用澜******委员会的土地47.5092公顷(约712.65亩),用于净空处理、施工便道、表土堆场,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用地批复文件为《******局关于**澜沧民用机场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普国土复〔2016〕43号)。
按照《**省澜**民用机场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要求,本次临时用地包括9个净空处理区、5条施工便道、3个临时表土堆场,复垦责任范围为47.5092公顷,保留水保方案布设的挡墙及截排水设施(面积0.9357公顷)及3#、4#、5#施工道路(面积1.2829公顷),规划复垦面积45.2906公顷。
****集团****公司已对45.2906公顷临时用地进行复垦,******局提出验收申请。******局****环境局澜沧分局、****草原局、县农科局、县水务局、****政府,**项目建设单位、技术单位对**省澜**民用机场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进行验收。经内业资料审查及外业现场踏勘查验,认为**省澜**民用机场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到达验收标准,拟同意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有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局提出异议。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先生,0879—****525
联系地址:******局自然**保护与利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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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