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地表水环境: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体制。 本项目工艺废水主要包括化验室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排水、镀铜前后水洗废水、药芯焊丝清洗废水。项目非工艺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初期雨水。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通过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通过管网****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循环冷却废水直接接****处理厂处理。其他工艺废水通过厂区自建1#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一部分回用于生产,一部分通过管网****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有颗粒物废气、硫酸雾废气、化验室废气等。 车间1和车间3剥壳、砂布带除锈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过各车间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处理,拉拔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过各车间滤筒除尘器处理。车间1和车间3处理后的尾气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H1、H4)排放。 车间2颗粒物废气通过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H3)排放。 车间1和车间3实心焊丝镀铜及活化产生的硫酸雾废气、储罐呼吸产生的硫酸雾废气、化验检测产生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氨废气收集至车间1的1套碱雾喷淋塔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H2)排放。 本项目生产车间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硫酸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限值,排气量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6中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表2标准限值。 厂界及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中表1标准限值。 3、声环境:本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RO膜、废棕榈油、废渣、污泥、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材料(与化学品直接接触)、清洗废油、化验室废液、废水处理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金属边角料、废砂布带、废润滑剂、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未与化学品直接接触)、不合格品、废滤筒、废毛刷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规范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 5、土壤、地下水:项目根据生产装置、公辅工程等所处位置不同将防渗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本项目危废仓库、乙类仓库、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镀铜区、储罐区、事故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生产车间等其他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办公室等进行简单防渗。 6、本项目针对泄漏、火灾等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制定了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对策措施,完善并扩建事故池防止事故废水外排,配备事故应急设施设备及物资,****指挥部,加强员工应急培训,确保应急信息传递和反馈系统畅通,明确各种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加强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与区域风险应急预案的联动,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事故应急池扩建至585m3,事故结束后将收****处理站或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