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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 2024年 11月 4日核发了林明生建设的位于**县西埔镇**二巷9号《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证》,该项目占地面积:129平方米,建筑面积:339.2平方米。 2025 年 7月3 日林明生向我局申请撤销自然资规(个)许(2024)175号《个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理由是由于业主本人和设计人员原因,原来的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都计算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我局将予以核准。
根据第《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援引《****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三)规定,现该事项履行陈述、申辩和有要求听证权利告知。凡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在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本局将予以核准以上撤销事项[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
****办公地点:**县西埔镇道周路2号。
邮编:363005。网址:www.****.cn
联系电话:0596-****171,联系人:林添才、方淮洋 。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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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