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核准〔2025〕15号
****改革局关于****110千伏东水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110千伏东水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核准信息表、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县东水镇负荷发展需求及近区新能源上送需求,解决东水站主变不满足N-1的问题,推进**县电网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千伏东水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中心附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变电工程:本期工程扩建40兆伏安主变压器1台,扩建主变10千伏侧安装2组5兆乏并联电抗器组,10千伏出线11回;建设配套的二次设备。
四、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345.82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03.75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
五、项目采用标准化设计,****电站各系统的节能措施,合理规划系统和选择设备;采用绿色环保的原材料;采用低损耗高效能主变压器;采用节能、节水、低噪声设备。通过上述“四节一环保”措施,依靠科学技术降低消耗,提高**利用效率,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六、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等招标和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能源局关于**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151号)、《不动产权证书》(和府国用(2010)第144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5年8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公司,能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