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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4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个人独资)****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
拟建设地点:**省**市**县回龙镇歇**1组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8189m2,建设内容包括**猪舍、生活区、消毒棚、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肉猪养殖,本项目常年存栏量为4500头,项目仔猪全部外购,外购成品饲料喂养约5个月,消毒1个月,每年出栏约2批次,达到年出栏肉猪9000头的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个人独资)
地址:**省**市**县回龙镇歇**1组
联系人:蓝浩
电话:153****9997
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评级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嘉****公司
地址:**省**市旌****园区大渡河路9号第11号楼
联系人:**
电话:180****6258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9CNzWpkqchj08PdrJ-wbXg 提取码:k5ws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意见表(具体详见附件链接)
2.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现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敬请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各方人士来电询问,公示期限为从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