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F〔2025〕22号
****政府关于**市2025年度
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市2025年度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启政发〔2025〕34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位于**市生命健康产业园的3.0823公顷国有农用地(其中耕地0.2590公顷)、1.1777公顷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2600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3.0823公顷,不涉及征收集体土地。****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镇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市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7月4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规划局
**** 2025年7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