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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邬云冬住宅建设项目)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 |||||
| 黔林地许林〔2025〕35号 | 使用类型 | 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 | 用地单位 | 邬云冬 | |
| 建设项目名称 | 邬云冬住宅建设项目 | ||||
| 同意使用林地的行政区域权属及面积 | 位于黔****社区4组,集体林地0.0044公顷。 | ||||
| 项目建设的地点、位置、范围详见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 报告名称 | 邬云冬住宅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 一、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应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 |||||
| 二、你单位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补偿等费用。 | |||||
| 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凡涉采伐松木的,须就地安全焚烧或作粉碎无害化处理,并严防森林火灾。 | |||||
| 四、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自动失效。 | |||||
| 其他 | |||||
| 抄送 | ****政府****办事处 | ||||
许可机构:****
颁发日期:202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