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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道路运输行业便民利民**服务,****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通知》(交办运〔2024〕39号)精神,就我市推广应用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电子证照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不再制发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纸质证件,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电子证照。对已制发的纸质证照换发电子证照,未到期的纸质证照仍予以认可。
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电子证照包括: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见附件1)。
三、电子证照式样**统一,广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可通过“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进行申领及亮证亮码(见附件2)。
四、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业资格电子证照信息可通过“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查询核验。
咨询电话:
****管理局教育培训科:0933-****746
****管理局运政窗口:0933-****806
附件1: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电子证照样式.pdf
附件2:从业资格电子证照操作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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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