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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9MA08T0PM1E | 建设单位法人:李杰 |
| 李春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经济开发区后湖产业园,遵宝公**侧 |
| ****年产挤胶枪500万件、梯凳等小型登高设备80万套**项目(三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后湖产业园,遵宝公**侧 |
| 经度:117.58251 纬度: 39.86797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6-19 |
| **书〔2018〕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29MA08T0PM1E001U |
| 2022-06-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000 |
| 15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29MA08T0PM1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29MA08T0PM1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93MA0D3FFNXM | 竣工时间:2025-01-03 |
| 2025-04-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5-09 |
| 2025-07-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708sCwk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挤胶枪500万件、梯凳等小型登高设备80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分期建设,本期生产规模为年产挤胶枪100万件,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挤胶枪440万件、梯凳等小型登高设备50万套。 |
| 项目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塑料型枪筒:原辅材料准备—模具调整及预热—烘干、注塑—开模—除刺—入库待组装。2.直杆:调直—切断—车台—电镀—检验—入库待组装。3.弯杆:滚丝—冲弯—铣齿—电镀—检验—入库待组装。4.挡片、盖碗、圆堵:材料准备—冲压—电镀—检验—入库待组装。5.钢型枪筒:材料准备—剪板、开料—冲压—点焊—进入下一工序。6.喷涂型枪筒:材料准备—陶化—烘干—喷塑—固化—检验—入库待组装。7.电镀型枪筒:上料—除油—电解除油—水洗—酸洗—水洗—电解—水洗—活化—水洗—酸性镀锌1,2,3—水洗—出光—水洗—钝化—水洗—热水洗—封闭—下挂—干燥—检验—入库待组装。8.铝型手柄:准备材料—熔液—模具准备—压铸—开模检验—除刺—入库待组装。9.组装:上料—铆合—配件安装—贴签—清洁—检验—力学测试—称重—包装—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1.塑料型枪筒:原辅材料准备—模具调整及预热—烘干、注塑—开模—除刺—入库待组装。2.直杆:调直—切断—车台—电镀—检验—入库待组装。3.弯杆:滚丝—冲弯—铣齿—电镀—检验—入库待组装。4.挡片、盖碗、圆堵:材料准备—冲压—电镀—检验—入库待组装。5.钢型枪筒:材料准备—剪板、开料—冲压—点焊—进入下一工序。6.喷涂型枪筒:材料准备—陶化—烘干—喷塑—固化—检验—入库待组装。7.电镀型枪筒:上料—除油—电解除油—水洗—酸洗—水洗—电解—水洗—活化—水洗—酸性镀锌1,2,3—水洗—出光—水洗—钝化—水洗—热水洗—封闭—下挂—干燥—检验—入库待组装。8.铝型手柄:准备材料—熔液—模具准备—压铸—开模检验—除刺—入库待组装。9.组装:上料—铆合—配件安装—贴签—清洁—检验—力学测试—称重—包装—外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干燥废气:集气管道+15m高排气筒P2排放;固化废气:集气管道+低氮燃烧+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P3排放;滚镀酸雾:槽边吸风+酸雾吸收塔+15m高排气筒P7排放;注塑、压铸、印刷废气:集气罩+催化燃烧设备+15m高排气筒P13排放;压铸熔化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2、废水:项目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3m3/h)、****处理站(处理能力:17m3/h)进行处理,现有工程含铬废水为9.67m3/d(0.967m3/h)、综合废水为43.54m3/d(4.354m3/h);本项目新增含铬废水为2.67m3/d(0.267m3/h)、综合废水为54.5m3/d(5.45m3/h);本项目完成后全厂含铬废水为12.34m3/d(1.234m3/h)、综合废水为98.04m3/d(9.804m3/h),****处理站、****处理站处理能力可满足厂区废水排放量。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车间内,并设置减振基础等措施。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外售;其中****公司负责回收,不外排。危险废物依托一期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及管理定期委托万德斯(**曹妃****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其中餐厨垃圾交由有经营许可的单位收集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干燥废气:集气管道+15m高排气筒P2排放;固化废气:集气管道+低氮燃烧+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P3排放;滚镀酸雾:槽边吸风+酸雾吸收塔+15m高排气筒P7排放;注塑、压铸、印刷废气:集气罩+催化燃烧设备+15m高排气筒P13排放;压铸熔化废气:集气装置+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13排放。2、废水:项目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3m3/h)、****处理站(处理能力:17m3/h)进行处理,现有工程含铬废水为9.67m3/d(0.967m3/h)、综合废水为43.54m3/d(4.354m3/h);本项目新增含铬废水为2.67m3/d(0.267m3/h)、综合废水为54.5m3/d(5.45m3/h);本项目完成后全厂含铬废水为12.34m3/d(1.234m3/h)、综合废水为98.04m3/d(9.804m3/h),****处理站、****处理站处理能力可满足厂区废水排放量。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车间内,并设置减振基础等措施。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外售;其中****公司负责回收,不外排。危险废物依托一期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及管理定期委托万德斯(**曹妃****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其中餐厨垃圾交由有经营许可的单位收集处理。 |
| 为减少污染物排放,项目压铸工序电熔化炉工序产生的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经集气装置收集,引入1套风量为10000m3/h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3排放。由于建设过程中滚镀生产线与其他生产设备位于同一厂房内,为防止滚镀生产线产生的无组织酸雾腐蚀设备,本公司对滚镀生产线设置四周围挡+顶部吸风,导致风量加大,根据实际建设情况,滚镀生产线酸雾净化塔风机风量为30000m3/h,废气由1根内径为1m的排气筒排放;为更好地抑制酸雾的产生量,项目采取在产生酸雾的镀槽中加入酸雾抑制剂,从而有效地降低酸雾的产生浓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1.088 | 0 | 0 | 0 | 0 | |
| 0 | 0 | 0.109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309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315 | 0.21 | 1.19 | 0.246 | 0 | 0.279 | -0.036 | / |
| 1.119 | 0.504 | 1.416 | 0.379 | 0 | 1.244 | 0.125 | / |
| 0.183 | 0.183 | 0.184 | 0.183 | 0 | 0.183 | 0 | / |
| 1.143 | 0.099 | 6.9 | 0 | 0 | 1.242 | 0.099 | / |
|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县后****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pH:6~9(无量纲),化学需氧量≤500mg/L,氨氮≤35mg/L,悬浮物≤400mg/L,总磷≤3mg/L,总氮≤45mg/L,石油类≤20mg/L,动植物油≤1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00mg/L)。锌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3mg/L,满足《电镀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企业水污染排放限值(锌≤1.5mg/L) | 依托****处理站 | 根据检测结果,本项目污水排放口pH值:7.5(无量纲),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排放浓度平均值为24.9mg/L,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浓度平均值为109mg/L,氨氮排放浓度平均值为0.292mg/L,悬浮物排放浓度平均值为12mg/L,总氮排放浓度平均值为3.81mg/L,总磷排放浓度平均值为0.03mg/L,石油类排放浓度平均值为0.24mg/L,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平均值为0.26mg/L | |
| 2 | ****处理站 | 《电镀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中标准要求,处理后含铬废水蒸发浓缩不外排 | 项目依托2****处理站,采用物化的工艺处理+过滤后回用到生产线,浓水经多效蒸发器蒸发,不外排 | / |
| 1 | 15m高排气筒P2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及《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唐办发〔2019〕3号)中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 | 2台干燥炉废气收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 有组织废气排放口P2出口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0mg/m3,二氧化硫浓度最大值为132mg/m3,氮氧化物浓度最大值为115mg/m3 | |
| 2 | 催化燃烧设备+15m高排气筒P3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及《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唐办发〔2019〕3号)中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三十九、工业涂装绩效分级指标B级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3,最低去除效率70%。 | 2台固化炉及固化工序废气收集后引至1****设备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 | 有组织废气排放口P3出口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2.2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非甲烷总烃进口浓度最大值为87.9mg/m3,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44mg/m3, | |
| 3 | 催化燃烧设备+15m高排气筒P13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颗粒物排放限值10mg/m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省十一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指标B级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30mg/m3,最低去除效率80%。 | 注塑机2台、压铸机6台、丝网移印机1台,上述设备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与二期建设注塑****设备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P13排放,压铸工序电熔化炉产生的废气由无组织变更为有组织,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与压铸废气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P13排放 | 有组织废气排放口P13出口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1.7mg/m3,非甲烷总烃进口浓度最大值为13.2mg/m3,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0mg/m3 | |
| 4 | 槽边吸风装置+酸雾吸收塔+15m高排气筒P7 | 《电镀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200mg/m3,氯化氢:30mg/m3、去除效率90% | 滚镀生产线1条,设置槽边吸风装置+酸雾吸收塔+15m高排气筒P7排放 | 有组织废气排放口P7出口氮氧化物未检出,氯化氢浓度最大值为5.6mg/m3 | |
| 5 | 油烟净化器+2根油烟专用烟道 |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中小型食堂最高允许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油烟:1.5mg/m3 | 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根油烟专用烟道排放 | 2根油烟专用烟道浓度最大值均为0.6mg/m3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将设备置于车间内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将设备置于车间内 | 本项目东厂界、西厂界、南厂界均与其他企业相邻,故本次验收噪声监测点位为北厂界。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A) |
| 1 | 碎屑和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灰集中收集,外售;不合格品作为次品外售;含有金属屑处理后的****公司回收;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分区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餐厨垃圾交由有经营许可的单位收集处理;办公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碎屑和边角料、金属屑、除尘灰、废包装材料、含油金属屑处理后的金属屑集中收集,外售;不合格品作为次品外售;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分区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餐厨垃圾交由有经营许可的单位收集处理;办公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1 | 重点防渗区: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电镀磷化车间、****处理站(收集、处理系统),①电镀磷化车间地面以25cm厚度混凝土搅拌压实地坪作为基础防渗措施,即利用常规标号水泥与天然土壤进行拌和;然后利用压路机进行碾压,在地表形成一层不透水盖层,达到地基防渗之目的;然后在混凝土地坪上敷设2cm厚度的花岗岩,环氧树脂灌缝,达到地表防渗目的;放槽区地面浇筑混凝土台子承重(400mm厚双层双向钢筋),台子四周设计地沟通到废水收集池,生产废水经管线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车间处理,应当加强日常管线的维护,避免跑冒滴漏;电镀工序每个槽周边根据池子的大小设置相应的的混凝土围堰(高度均不超过30cm);磷化工序整体周边设置宽*高为10cm*30cm的混凝土围堰(内侧放置区高出地面约30cm,内侧沟宽约为60m);整个地面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②污水处理车间重点进行防渗,防渗措施主要为25cm厚度钢筋混凝土搅拌压实作为基础防渗措施,铺设基础黏土层1m,上面铺设2mm**度聚乙烯,在加上一层防酸水泥涂层,然后在其上覆盖10mmPPR防渗管(管壁上刷涂料如环氧树脂型涂料);车间外污水管网采用地上式,管线下方地面先用不低于25cm混凝土铺设;各水池池体采用钢混结构,采用四油三布玻璃钢防腐防渗措施;整体周边设置长*宽*高为6m*5m*20cm的约5cm后的混凝土围堰(内侧放置区高出地面约15cm,内侧沟宽约为15m);整个地面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③化工原辅材料贮存区及危险废物暂存区的防渗防腐设计同污水处理区的防渗设计,即地表采用25cm厚度混凝土搅拌压实作为基础防渗措施,并在混凝土基础防渗表面上喷涂防腐、防渗油漆,加强基础防渗;厂区内设3m*5m的碱存放区,设置宽*高为10cm*25cm的混凝土围堰(内侧放置区高出地面约15cm,内侧沟宽约为20m);设3m*5m的盐酸存放区,设置宽*高为10cm*25cm的混凝土围堰(内侧放置区高出地面约15cm,内侧沟宽约为20m);设3m*3m的双氧水存放区,设置宽*高为10cm*25cm的混凝土围堰(内侧放置区高出地面约15cm,内侧沟宽约为20m);硝酸存放区采用4个1.3*1.3m带防溢流的塑料托盘上,高度约为30cm;危险废物暂存区液体存放区设置宽*高为10cm*25cm的混凝土围堰(内侧放置区高出地面约15cm,内侧沟宽约为20m);综合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辅料用房、仓库,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或参考GB18598执行。简单防渗区:公用工程区、厂内路面,一般地面硬化。 | 项目分期验收,本期防渗设施均依托前两期已验工程。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为**项目分期验收,本期依托前****处理站、****处理站、危废间、化学品库、厂房、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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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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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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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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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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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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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