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白石镇丽垌村、白鸡村项目区实施规划(2025-2028年)》(以下简称《实施规划》),******厅批准。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2〕62号)的规定,就《实施规划》有关内容进行公告:
一、批准时间、批准机关
2025年8月1日,《实施规划》******厅批复(粤自然资(信)复〔2025〕1号)。
二、规划目标
《**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白石镇丽垌村、白鸡村项目区实施规划(2025-2028年)》批复方案拆旧区45.06亩,建新区44.48亩。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加有效农用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尤其是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统筹城乡经济发展。
三、规划方案内容
(一)整个项目区有拆旧区和建新区组成。拆旧区位于白石镇丽垌村、白鸡村,主要实施复垦,涉及复垦工程主要有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植被重建工程设计等工程。******局验收确认复垦面积44.56亩。建新区位于北界镇明堂村、池洞镇大坡村、丁堡镇山背村、钱排镇北内村、大成镇北梭村,选址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建设后全市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变,同时建新区不涉及占用耕地。
(二)项目区使用指标情况:建新区周转指标规模为44.48亩,将一次性使用。
四、公告时间
30天,2025年8月5日起,2025年9月4日止。
附件:**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白石镇丽垌村、白鸡村项目区实施规划(2025-2028年)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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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5日
附件:
**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白石镇丽垌村、白鸡村项目区实施规划(2025-2028年)项目情况表
| 序号 | 项目区名称 | 批复文号 | 拆旧区 面积(亩) | 验收确认面积(亩) | 建新区 面积(亩) |
| 1 | **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白石镇丽垌村、白鸡村项目区实施规划(2025-2028年) | 粤自然资(信)复〔2025〕1号 | 45.06 | 44.56 | 44.48 |
| 总计 | 45.06 | 44.56 | 44.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