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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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 发布类型: |
文本通知 |
| 标题: |
关于**县智慧停车项 目澄清公告 |
| 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更正内容(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9.10 |
投标人所投出入口控制终端、自动挡车器、抓拍显示一体机、双目800万车位管理相机、单目 800万车位管理相机、违停抓拍球、城市治理球、边缘计算一体机、网络云存储、直流双枪(120kW)充电桩、720kW 分体直流充电桩、室外诱导屏、GPU 服务器、分布式块存储、密码服务管理平台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 9.11 |
本项目采用机器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确认。 |
现更正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9.10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由中标人支付 □由招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时,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 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支付(联合体中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支付),费用包含在其投标总报价 中,不单独计列。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或计算 办法为:23.00万元___。 |
| 9.11 |
公共**交易服务费 |
中标人应当根据《****委员会关于我 省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4〕292 号)及有关规定,在中标结果备案之前,由中标人支付相关公共**交易服务费。 |
| 9.12 |
投标人所投出入口控制终端、自动挡车器、抓拍显示一体机、双目800万车位管理相机、单目 800万车位管理相机、违停抓拍球、城市治理球、边缘计算一体机、网络云存储、直流双枪(120kW)充电桩、720kW 分体直流充电桩、室外诱导屏、GPU 服务器、分布式块存储、密码服务管理平台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 9.13 |
本项目采用机器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确认。 |
更正内容(二):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 本章第二节 第1.1款 |
甲方名称、地址 |
名称:**** 地址:**县澧源镇 |
| 本章第二节 第1.1.13.2款 |
项目现场 |
甲方指定地点 |
| 本章第二节 第1.1.14款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交货时间:甲方指定时间 交货地点:**县境内 交货方式:按照甲方要求交货 |
| 本章第二节 第8.1款 |
质量保证期 |
项目整体质量保证期为终验通过之日起36个月 |
| 本章第二节 第9.1款 |
响应时间 |
24小时内做出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 |
| 本章第二节 第3.2款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按进度付款,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付合同金额的30%,货物安装调试并完成中期验收付合同金额的40%;货物安装调试并全部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剩余的30%。全部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提供合同金额5%的质量保证金保函给甲方,直至质量保证期届满。 |
| 本章第二节 第7款 |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
按货物要求执行 |
现更正为:
| 本章第一节 第1.1款 |
甲方名称、地址 |
名称:**** 地址:**县澧源镇 |
| 本章第一节 第1.1.13.2款 |
项目现场 |
甲方指定地点 |
| 本章第一节 第1.1.14款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交货时间:甲方指定时间 交货地点:**县境内 交货方式:按照甲方要求交货 |
| 本章第一节 第8.1款 |
质量保证期 |
项目整体质量保证期为终验通过之日起36个月 |
| 本章第一节 第9.1款 |
响应时间 |
24小时内做出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 |
| 本章第一节 第3.2款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按进度付款,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付合同金额的30%,货物安装调试并完成中期验收付合同金额的40%;货物安装调试并全部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剩余的30%。全部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提供合同金额5%的质量保证金保函给甲方,直至质量保证期届满。 |
| 本章第一节 第7款 |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
按货物要求执行 |
请各投标人在**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本答疑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不变。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行政监督部门: ****改革局 2025年08年05日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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