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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年产10万吨玻纤级氧化钙立窑及7.5万吨碳酸钙智能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2-****671****环境局)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3304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拟受理日期 |
| 1 | ****公司年产10万吨玻纤级氧化钙立窑及7.5万吨碳酸钙智能深加工项目 | **市**县林泉乡小溪山(E115度41分1.551秒,N29度29分44.003秒) | **** | ******公司 | 2025年8月5日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