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锚(唐山)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升级改造扩建项目

审批
河北-唐山-玉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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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229MA08T0PM1E李杰
李春平******县
河****经济开发区—后湖产业园、****现有厂区内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生产线升级改造扩建项目****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县 ******县
经度:117.582222 纬度: 39.867778****审批局
2025-01-08
玉审环表〔2025〕3号****0229MA08T0PM1E001U
2025-04-091900
90****
****0229MA08T0PM1E****
****0229MA08T0PM1E******公司
****0293MA0D3FFNXM2025-04-10
2025-04-102025-05-09
2025-07-082025-08-05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708btra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扩建完成后,产能由“年产挤胶枪340万件、梯凳等小型登高设备50万套”扩建至“年产挤胶枪1000万件、梯凳系列登**全设备及其他高端五金工具装备50万套”。项目扩建完成后,产能由“年产挤胶枪340万件、梯凳等小型登高设备50万套”扩建至“年产挤胶枪1000万件、梯凳系列登**全设备及其他高端五金工具装备50万套”。
项目分阶段验收,环评规划建设2套热处理设施,本阶段建设1套热处理设施,部分本阶段无法热处理工件委托其他单位进行,不影响挤胶枪、梯凳总体产能。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塑料型枪筒:原辅材料准备—模具调整及预热—烘干、注塑—开模—除刺—入库待组装。2.推杆:准备材料—抛丸—检验—入库待组装。3.钢型枪筒:材料准备—剪板、开料—冲压—点焊—进入下一工序。4.非酸洗陶化:上挂—脱脂—水洗—陶化—水洗、纯水洗—水分干燥及冷却—进入下一工序。5.酸洗陶化:上挂—酸洗—水洗—脱脂—水洗—陶化—水洗、纯水洗—水分干燥及冷却—进入下一工序。6.喷涂:喷涂—固化—检验。7.热处理工序:渗碳加热—淬火—清洗—回火、冷却。1.塑料型枪筒:原辅材料准备—模具调整及预热—烘干、注塑—开模—除刺—入库待组装。2.推杆:准备材料—抛丸—检验—入库待组装。3.钢型枪筒:材料准备—剪板、开料—冲压—点焊—进入下一工序。4.非酸洗陶化:上挂—脱脂—水洗—陶化—水洗、纯水洗—水分干燥及冷却—进入下一工序。5.酸洗陶化:上挂—酸洗—水洗—脱脂—水洗—陶化—水洗、纯水洗—水分干燥及冷却—进入下一工序。6.喷涂:喷涂—固化—检验。7.热处理工序:渗碳加热—淬火—清洗—回火、冷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干燥炉、固化炉、固化工序:燃烧废气经设备配备低氮燃烧器、有机废气经吸附浓缩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注塑:经集气罩收集经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5)排放; 网带炉:设备配备抽油烟和点火装置,渗碳装置产生的CH4等气体通过装置自带的点火装置燃烧处置后产生CO2和水,CO2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2)排放,产生的少量水用于喷淋装置补水;淬火、回火工序产生的油雾和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后经喷淋+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2)排放; 抛丸废气:自带雾化抑爆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8、P9)。干燥炉:经设备配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固化炉、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设备配备低氮燃烧器处理,有机废气经吸附浓缩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 注塑:经集气罩收集经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5)排放; 网带炉:设备配备抽油烟和点火装置,渗碳装置产生的CH4等气体通过装置自带的点火装置燃烧处置后产生CO2和水,CO2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2)排放,产生的少量水用于喷淋装置补水;淬火、回火工序产生的油雾和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后经喷淋+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2)排放; 抛丸废气:自带雾化抑爆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8、P9)。
由于企业《****年产挤胶枪500万件、梯凳等小型登高设备80万套**项目(三期)》(简称“《**项目》”)与该项目同时建设、投产使用,根据《**项目》环评报告及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干燥炉、固化炉废气经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排放变更为干燥炉、固化炉废气经处理后由2根排气筒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1.088 0 0 0 0
0 0 0.10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309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287 0.492 1.436 0.641 0 0.138 -0.149 /
1.439 0.504 2.247 0.564 0 1.379 -0.06 /
0.291 0.516 0.67 0.442 0 0.365 0.074 /
2.163 0.988 9.843 0 0 3.151 0.988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县后****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pH:6~9(无量纲),化学需氧量≤500mg/L,氨氮≤35mg/L,悬浮物≤400mg/L,总磷≤3mg/L,总氮≤45mg/L,石油类≤20mg/L,动植物油≤1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00mg/L)。锌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3mg/L,满足《电镀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企业水污染排放限值(锌≤1.5mg/L) 依托****处理站 污水排放口pH值:7.5(无量纲),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排放浓度平均值为24.9mg/L,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浓度平均值为109mg/L,氨氮排放浓度平均值为0.292mg/L,悬浮物排放浓度平均值为12mg/L,总氮排放浓度平均值为3.81mg/L,总磷排放浓度平均值为0.03mg/L,石油类排放浓度平均值为0.24mg/L,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平均值为0.26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抽油烟+点火装置+15m高排气筒P12;喷淋+油烟净化装置+15m高排气筒P12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80mg/m3,《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油雾排放限值:20mg/m3 热处理网带炉,废气由设备配备抽油烟和点火装置,渗碳装置产生的CH4等气体通过装置自带的点火装置燃烧处置后产生CO2和水,CO2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2排放,产生的少量水用于喷淋装置补水;淬火、回火工序产生的油雾和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后经喷淋+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2排放 有组织废气排放口P12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2.1mg/m3、去除效率83%,油雾浓度最大值为1.8mg/m3、去除效率79%
2 低氮燃烧器+15m高排气筒P2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及《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唐办发〔2019〕3号)中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 干燥炉废气由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 有组织废气排放口P2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6.5mg/m3、二氧化硫浓度最大值为148mg/m3、氮氧化物浓度最大值为106mg/m3
3 低氮燃烧器+15m高排气筒P3;吸附浓缩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P3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及《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唐办发〔2019〕3号)中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三十九、工业涂装绩效分级指标B级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3,最低去除效率70% 固化炉废气由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3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吸附浓缩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3排放 有组织废气排放口P3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2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浓度最大值为154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4.05mg/m3、去除效率为91%
4 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P13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修改单、《**省十一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指标B级企业要求:非甲烷总烃:30mg/m3,最低去除效率80% 注塑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通过15m高排气筒P13排放 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40mg/m3、去除效率为85%
5 雾化抑爆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8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及《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唐办发〔2019〕3号)抛丸工序颗粒物10mg/m3 1#、2#抛丸机粉尘经雾化抑爆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8排放 有组织废气排放口P8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6.1mg/m3
6 雾化抑爆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9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及《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唐办发〔2019〕3号)抛丸工序颗粒物10mg/m3 3#抛丸机废气经自带雾化抑爆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9排放 有组织废气排放口P9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4.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将设备置于车间内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要求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将设备置于车间内 项目东厂界、西厂界、南厂界均与其他企业相邻,故本次验收噪声监测点位为北厂界,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外售;设置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及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外售;设置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及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厂区防渗:危废库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渗透系数K≤1×10-10cm/s;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危废库设立危险废物标识;生产车间中一般区域采取一般防渗,渗透系数K≤1×10-10cm/s。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险物质在贮存、转移过程中要认真执行相关操作规范、严禁烟火、严防静电,防止发生泄漏、火灾事故;厂区内全部严格落实硬化防渗措施,并保证良好的防渗效果;定期检查危险废物包装,规范装卸操作,避免泄漏;做好生产车间、危废库等有泄漏风险区域的地面硬化、防渗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并备案,按规定定期进行修订。 1、项目危废间、生产车间均按要求进行防渗。2、项目验收前已完成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并于2025年5月17****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130229-2025-019-L)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厂区已建工程年产挤胶枪340万件、梯凳等小型登高设备50万套生产线,改造现有生产车间,对现有生产线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依托厂区已建工程年产挤胶枪340万件、梯凳等小型登高设备50万套生产线,改造现有生产车间,对现有生产线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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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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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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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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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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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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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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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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