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公司****公司
对******公司等2户资产处置公告
受****委托,****聘请我司开展对******公司、**利****公司等2户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该2户资产共涉及贷款本金余额1,682.61万元,债权总额为3,047.89万元(利息截至日期:2025年7月20日)。资产情况具体如下:
一、******公司公司资产
公司所在地:**省**市**区泡崖八区97号楼1单元5层1号
债权总额:1,613.09万元(利息截至日期:2025年7月20日)
1.资产情况
******公司资产债权总额1,613.09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余额902.33万元(以物抵债消减部分贷款本金后的余额)、利息余额710.76万元(以物抵债消减部分贷款利息后的余额);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物以物抵债);该资产已诉讼。
2.企业概况
******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1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472048K,法定代表人为杨维斌,企业类型为:****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住所:**省**市**区泡崖八区97号楼1单元5层1号,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3.保证人概况
杨维斌,男,汉族,1954年出生,住**省**市**区建设街。
4.以物抵债资产概况
该资产原抵押物为**绿****公司名下位于**市**区文庆路的9套房产,总面积1,781.41平方米,为商业房产,使用年限2010年12月18日至2050年12月17日,全部为住宅楼底商,已被法院裁定以物抵债。
5.诉讼情况
该资产已诉讼,裁定抵押物以物抵债,抵债金额11,345,768.00元。
二、**利****公司资产
公司所在地:**省**市**区**路162号楼2单元19层8号
债权总额:1,434.80万元(利息截至日期:2025年7月20日)
1.资产情况
**利****公司资产债权总额1,434.80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余额780.28万元(以物抵债消减部分贷款本金后的余额)、利息余额654.52万元(以物抵债消减部分贷款利息后的余额);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物以物抵债);该债权已诉讼。
2.企业概况
**利****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09456XU,法定代表人为孙丽琴,企业类型为:****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住所:**省**市**区**路162号楼2单元19层8号,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疗器械、通讯器材销售、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3.保证人情况
孙丽琴,女,汉族,1975年出生,住**省**市锦湖街道礁石路。
谢永好,男,汉族,1971年出生,住**省**市玉海街道**新村。
4.以物抵债资产情况
该资产原抵押物为**绿****公司名下位于**市**区文庆路的9套房产,总面积1,812.99平方米,为商业房产,使用年限2010年12月18日至2050年12月17日,全部为住宅楼底商,已被法院裁定以物抵债。
5.诉讼情况
该资产已诉讼,裁定抵押物以物抵债,抵债金额11,532,640.00元。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5年8月5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债权转让时,债权户数如减少、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转让、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0263
传真:024-****0303
通讯地址:**市**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0275
中国长城****公司****公司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