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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2026年润扬大桥、常泰大桥部分路段清障业务外包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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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比采购 | 资金来源|||||||
| 2025-08-05 14:42 | 公示结束时间2025-08-08 14:42 | ||||||
| 2025年-2026年润扬大桥、常泰大桥部分路段清障业务外包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润扬大桥、常泰大桥部分路段清障业务外包项目; 1.2 采购人:****;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根据《**交控高速公路清障救援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2025-2027)的通知》(苏交控〔2024〕365号),队伍结构模式显著提升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救援力量多元化发展,结合工作实际,营运安全部拟启动“润扬大桥、常泰大桥部分路段清障业务外包”项目;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标段。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各标段采购范围主要包括所辖路段内的清障(含清障作业现场交安设施的摆放与撤除,清障作业现场的安全瞭望等),全线清障协助,清障特勤处置(含清障车租赁、吊车租赁、吊车使用费用、特殊事件处置等工作),以及协助所辖路段内的扫雪除冰任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和报价表。 2.2最高响应限价:RYDQ2025-FW-0026-01标段总价为人民币244.6万元,其中特勤处置费不超过14.6万元;RYDQ2025-FW-0026-02标段总价为人民币297.1万元,其中特勤处置费不超过14.6万元。上述各标段最高响应限价中均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采购人设置的最高响应限价总价和特勤处置费的(不含上限值),均否决其响应。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如果与乙方签订续签合同,则双方均需遵守此次采购文件及合同的相关内容;如甲方选择重新采购或取消续签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服从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续签不超过2次,且每次续签期限不超过1年。 2.4服务地点:01标段润扬大桥及沿线,02标段常泰大桥及沿线。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2个标段:其中RYDQ2025-FW-0026-01标段为润扬大****收费站以南)清障外包、全线清障配合、清障特勤处置(含清障车租赁、吊车租赁、吊车使用费用、特殊事件处置等费用)服务;RYDQ2025-FW-0026-02标段常泰****收费站以北)、下层过江通道清障外包、全线清障配合、清障特勤处置(含清障车租赁、吊车租赁、吊车使用费用、特殊事件处置等费用)服务。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发包人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7安全目标:服务期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标书代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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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渊、徐振蔚 | 联系人电话139****23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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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忠侠、王雨 | 联系人电话025-****8683-801/803 178****2389(王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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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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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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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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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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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部公司2025年高速公路清障驻点业务外包项目合同(一标滨淮高速)2.**绕城高速清排障业务外包服务合同3.2024年**东部****公司社会救援清障作业、吊装、驳载项目应急救援服务协议4.2023年**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协议书(洪鹤大桥)5.2024年**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协议书(洪鹤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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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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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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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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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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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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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处****中心2024-2025年度社会化 清障救援服务项目合同2.**长江第三大桥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合同3.****公司2024年清排障服务委托外包项目4.****公司2023年清排障服务委托外包项目(含**隧道)5.宁沪公司2022****管理处清排障服务委托外包项目(NHGS2021-FW-421段)(含**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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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3年清排障服务委托外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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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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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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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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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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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沪公司2023****中心外协清障项目(含过江通道)2.2024年建兴高速(**段)清障业务外包项目3.2025年建兴高速(**段)清障业务外包项目 4.宁沪公司2024****中心外协清障项目(含过江通道)5.20222年**绕越高****公司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6.宁沪公司2023年度沪宁高速公路苏锡段应急救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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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公司2023****中心外协清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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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查,****汽修厂****-01标段、****-02标段的响应文件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社保不符合采购文件评审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 主要人员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1 (6) 目”规定的要求”,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上述供应商在对应标段不能通过资格评审,按否决响应处理。标书代写 |
| 64.98 | |||||||
| 58.80 | |||||||
| 54.30 | |||||||
| 64.76 | |||||||
| 60.30 | |||||||
| 61.54 | |||||||
| 64.18 |
| 91.45 | |||||||
| 93.12 | |||||||
| 88.71 | |||||||
| 83.06 | |||||||
| 94.70 | |||||||
| 89.50 | |||||||
| 9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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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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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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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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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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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处****中心2024-2025年度社会化 清障救援服务项目合同2.**长江第三大桥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合同3.****公司2024年清排障服务委托外包项目4.****公司2023年清排障服务委托外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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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3年清排障服务委托外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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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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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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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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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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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沪公司2023****中心外协清障项目2.2024年建兴高速(**段)清障业务外包项目3.2025年建兴高速(**段)清障业务外包项目 4.宁沪公司2024****中心外协清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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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公司2023****中心外协清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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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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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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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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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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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中心外协清障项目2.2022-2023****管理处社会化清障救援服务综合项目3.宁沪公司2023****中心社会化清障救援服务项目4.2023 ****公司高速公路清障作业交通管制辅助外包项目(标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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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公司2023****中心社会化清障救援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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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查,****汽修厂****-01标段、****-02标段的响应文件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社保不符合采购文件评审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 主要人员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1 (6) 目”规定的要求”,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上述供应商在对应标段不能通过资格评审,按否决响应处理。标书代写 |
| 62.20 | |||||||
| 64.92 | |||||||
| 56.00 | |||||||
| 66.12 | |||||||
| 62.40 | |||||||
| 64.48 | |||||||
| 64.28 |
| 95.68 | |||||||
| 91.20 | |||||||
| 94.55 | |||||||
| 84.64 | |||||||
| 93.17 | |||||||
| 94.13 | |||||||
| 9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