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1年第5批次(19挂)建设用地

审批
江苏-淮安-洪泽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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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号: 苏政地H(2021)49号 发布机构: ******厅
生成日期: 主题分类: 土地 组配分类: 建设用地审批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限期: 长期
**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1年第5批次(19挂)建设用地

苏政地H〔2021〕49号

****政府关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1年第5批次(19挂)

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区《关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1年第5批次(19挂)建设用地的请示》(洪政发〔2021〕7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征收土地方案,****办事处胡庄村和**村等地区的集体土地10.2712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

2021年11月26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分局。

****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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