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H〔2025〕1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5年度 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区《关于申请**市**区2025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洪政发〔2025〕1号)收悉。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位于岔河镇岔河村、沈渡村、滨河村等地区的农用地0.2424公顷(其中耕地0.031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请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中补充耕地情况,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二、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
2025年2月28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分局。 ****办公室 2025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