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3年第20批次(21挂)建设用地

审批
江苏-淮安-洪泽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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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号: 苏政地(2023)4021号 发布机构: ******厅
生成日期: 主题分类: 土地 组配分类: 建设用地审批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限期: 长期
**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3年第20批次(21挂)建设用地

苏政地〔2023〕4021号

****政府关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3年第20批次(21挂)

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

****政府:

你市《****政府关于申请办理**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3年第20批次(21挂)建设用地的请示》(淮政呈〔2023〕70号)收悉。经审查,该批次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收情形,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办事处****居委会一组、三组的集体土地1.3198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此页无正文)

2023年11月16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印发 2023年1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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