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重点区域节点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更合镇高明河合水社区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第2次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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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重点区域节点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社区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第 2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重点区域节点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社区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8月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8月13日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五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110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0.1.1 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须符合以下要求:

(1)计划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开工指令为准;

(2)计划完工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完工日期以召开第一次监理例会时公布为准。

10.1.1 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须符合以下要求:

(1)计划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开工指令为准;

(2)计划完工日期:总工期 (日历天),具体完工日期以召开第一次监理例会时公布为准。

2、本项目计划工期以招标公告“计划工期:150日历天”为准。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城建 代理机构:**展诚工程咨询

****中心 有限公司

地址:****更合大道773号 地址:**市**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广场3座10楼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方式:0757-****9388 联系方式:0757-****0279

2025年8月5日 2025年8月5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8-05
答疑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重点区域节点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更合镇高明河合水社区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第2次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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