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18]5057号
****政府关于灌**工矿废弃地复垦
利用实施方案2018年第1批次(15挂)
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灌**呈报的(**)地工呈字[2018]第1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和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灌**的征收土地方案,将田楼镇新盘村、三兴村、大莽牛村,新集镇新集村、大前村,孟兴庄镇孟兴庄村,李集乡张庄村、东条河村、同兴村,**镇小庙村、公兴村、于营村、管庄村等24.9933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用于实施经苏国土资函〔2018〕14号文件批准的工矿废弃地复**用实施方案。
二、****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厅备案。
(此页无正文)
2018年9月5日
抄送:国家土地督察**局,******局
****印发 2018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