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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我局建设工程规划条件(验收)核实许可事项进行批前公示:
一、建设单位:****
二、建设项目:华锡集团大厂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三、建设位置:**县大厂镇健康路
四、项目规模:
项目规划审批宗地面积为11398.96m2,占地面积为780.21m2,建筑总面积为4480.30m2,建筑栋数2栋,建筑层数为6层。
实际竣工工程宗地面积为11398.96m2,占地面积为799.46m2,建筑总面积为4512.25m2,建筑栋数2栋,建筑层数为6层。
五、公示时间: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1日。
六、公示地点:
******局公告栏(**市**县**镇民生路27******局)。
****政府网站(http://www.****.cn/xxgk/ndzrzy/bmzc/tzgg/)。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建设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市**县**镇民生路27号,电子邮箱:****@163.com,邮编:547200,联系电话:0778-****990)。如反映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联系电话:0778-****990
联系地址:******局
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对比成果表
******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