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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关于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科学发展实现土地高效利用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44号文)的精神,******厅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编制2009年度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2009年度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或个人,请于2008年11月21日之****管理部门申报2009年用地计划。
二、坚持建设用地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指导思想,优先保证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原则,凡属国家、省、市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拟建项目,要特别注明。各有关建设项目要争取列入国家重点项目序列,使用国家预留的建设用地指标。
三、凡未申报2009年度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计划的,将不予配置年度用地计划。
四、注意事项:2009年度建设项目用地计划表格可以登陆****网站(网址:www.****.cn)下载,也可****分局规划科索取。
特此公告
表格下载:2009年度建设项目用地计划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