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湄潭县城区新增绿地绿化购买社会服务养护托管采购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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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县**新增绿地绿化购买社会服务养护托管采购

项目序列号:ZYB-****0728-000066-0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文件第28页,报价分(增加中小型企业相关政策) 报价分 20分 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注:投标报价得分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供应商提供的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投入人员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还需提供项目详细的人员配备方案,精确到各分子项具体配备的人员数量。供应商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书面的成本构成说明或者成本构成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者成本构成说明数值明显偏离市场合理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标书代写 报价分 20分 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注:投标报价得分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注: 根据《****财政局关于转发 lt;****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gt;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对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 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执行;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供应商提供的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投入人员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还需提供项目详细的人员配备方案,精确到各分子项具体配备的人员数量。供应商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书面的成本构成说明或者成本构成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者成本构成说明数值明显偏离市场合理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

联系方式:139****7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县中国茶城B区

联系方式:159****0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17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丹

电 话:159****0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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