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年度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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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即墨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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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5年度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

2025-08-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就2025年度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蓝谷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或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蓝谷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3.公务员(含列入参****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得参加评审职称。

4.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有关政策

1.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所要求具备的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岗位职责等要求,我省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专业,按照新出台的标准条件执行,未完成修订的,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新标准条件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239:9000/rsrc)公布。工程技术系列相关文件及标准条件参见附件1。

在企业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学校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可直接申报助理工程师。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助理工程师。

具备大学专****学校学历,从事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报技术员。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4.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须提供近5年内(职称申报年限少于5年的按照实际年限)每年不少于90学时的****中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时的2/3),由用人单位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5.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工程系列职称,按照《****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和《******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规定执行。

6.为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按照《******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有关规定执行。

7.**市外取得的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职称,调入**市所属单位后应先办理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资格确认,方可申报相应职称。

8.根据******保障厅文件规定,**、**、**、**、**等5****开发区(高新区)面向全省开展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本年度申报工业互联网、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物联网和智能制造、新型功能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才,应参加相关专业工程技术职称评审,申报通知可通过“**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或****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其中,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职称由**西海****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相关通知可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职称评定”专栏—“通知公告”栏目。

9.经****社会保障局文件规定,由西****社会保障局面向全市开展集成电路专业工程技术职称评审,本年度申报集成电路专业的工程技术人才应参加**市集成电路专业工程技术职称评审,相关通知可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职称评定”专栏—“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10.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及《关于做好2025年度**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申报方法流程

申报评审工程技术系列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根据人事劳动隶属关系,通过“**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填报。

系统路径建立:用人单位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239:9000/rsrc/)注册时(已注册单位无需重复注册),所属地区选择**省**市,自动校验通过后在“职称申报路径申请-单位路径申请”点击“新增路径”,与主管部门建立路径,若无主管部门,****管理局建立路径。选择“****管理局”,职称等级选择“初级职称”,职称系列选择“工程技术”(不加任何后缀)。

(一)专业技术人员填报

1.专业技术人员须登录“**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填报。平台使用的相关技术问题可参阅系统首页的“常见问题”和“下载资料”栏目。

2.专业技术人员须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在相应位置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凡未按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具体填报要求请参照附件3《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说明》。

3.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认定采取网上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https://www.****.cn/),上传近5年的继续教育材料(职称申报年限少于5年的按照实际年限),所在单位在该平台上进行审核认定,审核认定合格(即每年完成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后,专业技术人员点击“上传至省平台”,其继续教育数据将上传到“**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将自动从“**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4.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平台,申报人对使用平台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省和市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单位民主评议推荐及材料审查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如有必要的,应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纸质原始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2.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审核无误且公示无异议的材料,通过系统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数据汇总上报。

3.用人单位应将《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公示记录等申报推荐的过程性材料完整保存备查。将公示情况形成公示报告随其他纸质材料一同报送。

(三)主管部门审核

蓝谷管理局收到用人单位通过系统报送的职称材料后,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及时退回;对需要完善和补充的,注明原因并退回。申报人员收到退回数据后,应按要求进行完善和补充,用人单位应及时提醒本单位申报人员,并于8月28日****管理局。

(四)初评委办事机构审核受理

工程系列评委办事机构收到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通过系统报送的职称材料后,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及时退回;对需要完善和补充的,注明原因并退回。申报人员收到退回数据后,应按要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在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予以受理。

申报人员可在系统中查询本人评审材料审核进度,“当前状态”栏目显示“审核通过”即为工程系列评委办事机构审核受理。受理的材料将送交工程****委员会统一评审。

(五)送交材料

1.经工程系列评委办事机构审核受理的申报人员,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连同评审费送交到所在工作单位。

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

2.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审核无误并确保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后,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2份、A3纸型,双面打印、短边翻转),连同申报人员花名册(A3纸型,加盖公章,可缩印,从单位系统的职称申报数据上报-已上报栏导出)、单位公示报告、评审费,****管理局。

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都应审核并盖章。

3.按照《****委员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文件,申报初级职称收取评审费每人次100元。评审通过与否评审费用不予退还。为简化收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请提前将****银行卡中,不再收取现金。

4.评审结束后,对评审通过人员,将返回盖章后的《**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档案。《**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不得涂改,也不得手动标注任何标记。评审不通过人员,不再返回《**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四、其他要求

(一)严格报送时间。请各用人单位于8月25****管理局完成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首次提交,****管理局退回的申报材料在修改完善后于8月28日前再次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含退回修改补充的材料)均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压实申报责任。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标准条件和申报推荐程序,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按照要求按期申报。本年度不再集中审核纸质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过程中对网上填报的有关情况及附件有疑问、需与纸质原始材料进一步核对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单位、主管部门等应予以配合。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严肃职称纪律。专业技术人员应诚信申报,对通过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通过未建立真实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申报职称等弄虚作假获取的职称,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并按规定取消评审资格、进行通报,提交纪检监察、**等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报送地点:**市**区齐云山二路2****中心4号楼蓝谷人才之家二楼人才服务窗口

党群工作部联系电话:****0031

人才服务窗口联系电话:****3866

附件:1.工程技术系列相关文件及标准条件.docx

2.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docx

3.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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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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