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葛坑镇湖头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葛坑镇湖头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葛坑镇湖头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项目,工程造价52569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葛坑镇湖头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项目位于**县葛坑镇湖头村,本项目工程造价525695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的工程造价为525695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的工程造价为525695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25695元,;
2.5. 工期要求:60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相关范围。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中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
注: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8月5日08 时00 分00 秒至2025 年8月11日18时00分00秒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公司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按照闽发改规2023]7 号及泉发改规2024]5 号文件执行,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8月18日15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及**网(https://www.****.ne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葛坑镇湖头村,邮编:362500
电话:135****7923,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开发区得盛集团办公楼五楼,邮编:362500
电话:135****3358,联系人:小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