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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发布机构: | ****水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8-05 |
| 生效日期: | 2025-08-0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在线链接地址: | ||||
| 文件下载: | |||||
丁*,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河道常态化清淤费用纳入区财政专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财政局以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幸福河湖建设为抓手,以河道管理养护为保障,通过落实河道环境整治项目和河道养护资金,河道生态功能和景观品质得到了显著提升。您反映的“清淤周期长、雨污分流不彻底、底泥可能引发二次污染”等问题在部分河段确实存在,分析河道淤积原因,还是“表象在河里,根子在岸上”。我局将**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持续提升水环境形象。
1、强化入河排口监管。一是建立联合巡查机制,压实属地街道、平台开展常态化排口巡查责任,重点排查污水下河问题并实施溯源治理。二是健全违法排污快速响应机制,加大对沿河偷排行为的执法力度,构建“排查-整改-复核”管理体系。
2、持续推进片区雨污分流系统建设。一是研究推进小区内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推进小区内部专业化管养工作,进一步延伸工程性措施成效。二是健全设施管养制度,明确**项目移交标准,确保设施及时纳入管养并发挥效能,从源头把控污水下河。
3、创**道清淤长效机制。一是研究分级清淤方案,按照轻重缓急顺序制定景观河道及淤积严重河段清疏计划。二是探索工程清淤与日常养护清疏相结合的治理模式。三是根据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匹配原则,多方筹措经费,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保障清淤工作顺序实施。
下一步新区将坚持“水岸同治、标本兼治”,全力推动河道管护从“突击治理”向“长效治理”转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水清岸绿”的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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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