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的过渡期规划管理,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自然**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厅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303号)等规定,以已批准的《2022年度**市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为基础,统筹预支部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落实“三条控制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刚性管控要求,与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形成2023年度**市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方案已于2023年8月1******厅批准实施,并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到2035年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现将有关内容公布如下:
一、批复文件:《******厅关于2023年度**市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3〕642号)。
二、规划范围:**市辖区范围,包括新坝镇、三茅街道、**街道、油坊镇、八桥镇、西来桥镇,土地总面积327.34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2023年1月1日起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准时日止。
四、规划主要内容:落地上图方案编制以生态优先、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为底线,以优化市域国土空间格局为导向,聚焦重点,优先保障重点区域的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
附件: 1. 2023年度**市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