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市禅**残疾人托养工程建设,改善和提升我区重度残疾人生活质量,我会拟遴选一批具有养老或医疗康复服务资质的机构开展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业务,具体遴选方案如下:
一、集中托养服务对象
具有禅**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符合低保家庭,年龄为7周岁及以上的视力类残疾一级,肢体、智力和精神类残疾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服务对象一般为生活不能自理,日常饮食起居需要专人护理(精神类别残疾人需选择有精神专科医疗资质的托养机构)。
二、托养服务费用补助标准及付款方式
精神类残疾人托养补助标准为2400元/人﹒月。视力一级、肢体和智力类一二级残疾人托养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月。补助费用直接划拨至托养机构,据实结算。
三、定点机构服务资质
(一)资质要求
1、精神类别残疾人托养机构需具备精神专科医疗资质。
2、配备可满足重度残疾人日常生活需求的场地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无障碍斜坡、坐厕、扶手等。
3、建立健全后勤保障制度、医疗保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风险应急预案等并落实执行。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所需材料
1、**市禅**残疾人托养服务定点机构申请审批表。
2、托养服务机构简介。
3、服务周期内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精神类别残疾人托养机构需具备精神专科医疗资质)。
4、服务周期内有效的租赁合同及相关产权证明。
5、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证明。
6、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机构,请于8月13日前将上述资质要求及所需材料制作标书(一式五份)并送达****。
四、签署协议
经认定的****残联签署服务协议,就服务内容、监督管理、费用结算等事项进行约定,定点机构按照服务协议开展托养服务。服务周期拟定3年,协议有效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
联系地址:禅**华远东路35号3楼(****)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7-****5591
**市****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