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储林三期项目三江、茅坪乡片区林木拍卖
网络竞价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08月13日(星期三) 上午10:30时在黔东南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以网络竞价方式,对**县国储林三期项目三江、茅坪乡片区林木拍卖进行网络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国储林三期项目三江、茅坪乡片区林木拍卖
2、项目编号:****
| 标的 名称 |
采伐山场 |
预计出材量 (m3) |
起拍价 (万元) |
竞拍保证金 (万元) |
| 标的1 |
三江镇令冲村、茅坪镇下寨村 |
杉 14377.49m3 松 532.75m3 |
768.94 |
1 |
注:
(1)本次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现样为准,木材数量仅供参考。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由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上山实地勘察,详细测算,参加竞买即对标的物的数量、质量、价值、盈亏表示认可,未上山实地勘察的视为对该片林木现状的确定。具体可采伐的木材数量竞买人需自行进行现场勘察,竞买人中标采伐后实际出材方量以实际木材检尺数据为准。
(2)上表所列的杉、**木位于**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三期)建设区域内,根据项目管理有关要求,每亩需保留10~15株大径级材(胸径25cm以上)。竟买人参与竞拍前需自行到现场勘察,具体可采伐的木材数量竞买人需自行进行现场勘察,拍卖数量仅供参考。竟买人中标后需按中标价格一次性全额缴纳木材款,采伐木材检尺运输出山工作结束,经出让方测量山场保留木蓄积验收通过后,按照拍卖底价及保留木出材量对中标方进行结算退款(杉木520元/m、松木400元/m°,出材量=蓄积*0.7),中标方在中标结束公示期后3个工作日内按拍卖成交价格一次性付清中标所有费用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格的10% ,若中标方未产生违约行为,中标方应优先委托出让方使用履约保证金代付民工工资。
(3)杉木、松木(活立木),面积约2224.38亩,出材量预计14910.24m3(其中杉14377.49m3、松532.75m3)。本次拍卖木材数量按国储林项目流转收储时调查的数据作为拍卖数据,拍卖底价按杉木 520元/m3、松木 400元/m3,合计为人民币768.94万元。
(4)本次拍卖对象仅为杉、松两树种,采伐范围内杂木由出让方处置,如发现中标方采伐杂木,每株向出让方赔偿1000元,红线图范围内的杉、松由中标方自行负责采伐装车运输。拍卖的木材方量为实施国储林项目时技术员外业调查数据,竞买人需自行到现场勘查,自行确认方可报名,标的物预计出材数据仅供参考,中标人采伐后出材数量多少与出让方无关,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显性或隐性瑕疵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出让方及拍卖人对标的物瑕疵不作任何承诺,竟买人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负责。成交后的木材采伐、山场搬运归堆、装卸车费、倒运运输费、安全生产、防火防盗、伐区林道挖修、生产占农田农地纠纷赔偿、税费、工伤保险费用、销售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预计出材货款和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中标方放弃购买标的权利,所交款项不予退还。中标人采伐运输等工作结束后经出让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若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及保留木退款由出让方予以退还。
(5)为保护生态环境,中标人施工时不能超出出让方提供的采伐范围图,采伐木的树桩、树蔸归出让方所有,中标方无权处置。中标人除负责采伐运输外需对采伐的林地进行一般清理并由出让方验收合格为止。中标人采伐后每亩必须保留10~15株大径级材(胸径25cm以上),若发现少于10株/亩的情况,中标方按2000元/株,向出让方进行赔偿,赔偿金出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若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出让方有权****法院进行起诉,依法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若部分小班整体无大径级材(胸径25cm以上)的,由中标方书面向出让方提出施工方案并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后再行施工,若发现中标方对面积超过1亩(含1亩)的木材全数采伐,露天窗、破坏土壤、植被等违反国储林项目建设要求等情况,除赔偿外,出让方将有关情况依法移送执法部门立案处理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6)成交后中标方需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木材采伐、运输出山、一般林地清理等工作,施工安全生产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若超出约定时间中标方仍未完成上述工作,占用出让方的林地,由出让方收取林地占用费,按1000元/亩/年超期的年份按每年1月1日算起,一年一算,每年1月31日前支付,否则出让方可以依法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
(7)参与拍卖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能一次性付清预购全部材款,自愿承担竞拍产生的风险。
(8)拍卖成交价款不包含竞买成交后的木材采伐、山场搬运归堆、上下车费、装卸车费、倒运运输费、安全生产、防火防盗、伐区林道挖修、生产占农田农地纠纷赔偿、国家税费、工伤保险费用、销售费用等,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林木采伐、制材、搬运出山场完毕,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0)竞拍成功后公示期满后1日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交纳拍卖佣金,要求中标人在成交公示期结束无异议3个工作日内签订《木材销售合同》、履约保证金并缴纳成交货款等一切费用。
(11)竞得人成交后,如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在成交结束公示期后3个工作日内未与出让方签订《木材购销合同》并一次性交纳中标费用及履约保证金的均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不退还。若中标方未产生违约行为,中标方应优先委托出让方使用履约保证金代付民工工资。
(12)竞得人成交后,如不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在成交结束公示期后3个工作日内未和出让方签订《木材购销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已签订木材购销合同但未缴纳或未按要求缴纳拍卖成交款的均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不退还。
(13)本次现场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式的竞价方式,加价幅度:每个标的每次加价幅度为5000元/m3或整数倍。拍卖时由低到高公开竞拍,以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买受人。拍卖时以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中标方。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无异议3个工作日内签订中标合同并缴纳中标一切费用
(14)严格按项目规划图范围进行采伐,绝不允许超范围采伐。
(15)竞买单位或个人在竞拍成交后,不得私下转让。
(16)竞拍成交后,若发生买受人违约的,应承担竞拍成交价款30%的违约金,且不退还竞拍保证金,相关违约金和竞拍保证金由委托人收取。
(17)木材按现状拍卖,木材材积和质量由竞买人在展示期间到标的物现场自行查验,委托人及拍卖人不保证木材的品质和数量;如若木材材积及规格与实际检尺有误差时,拍卖佣金不退不补,不予调整。
(18)竞买人一旦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已知及未知瑕疵)竞买人如未了解拍卖标的现状、瑕疵及核实相关情况等,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竞买人责任自负。木材按现状拍卖,木材材积和质量由竞买人在展示期间到标的物现场自行查验,委托人及拍卖人不保证木材的品质和数量;如若木材材积及规格与实际检尺有误差时,拍卖佣金不退不补,不予调整。
(19)竞买人应于2025年08月13日10:30时前登录网站作好出价准备,错过视为放弃此次竞拍。请竞买人详细阅读竞价资料。
(20)请竞买人务必按照《黔东南州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进行网上竞价。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1、展示时间: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08月12日
2、展示地点:**省黔东南州**县
三、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1、本项目采用网上竞买申请及资料获取。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州)点击“用户注册”进行信息入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州)门户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交易中心统一注册平台操作手册(注册用户))。也可就近选择到******交易中心现场办理信息入库。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619,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CA:0855-****621、**CA:0855-****631、华测CA:0855-****613)即可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州)开展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线下竞买申请及资料获取,如因交易主体未注册信息而导致不能进行竞买申请及资料获取的,后果自行承担。
2、根据获取竞买资料时收到的随机码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详见拍卖资料。参与竞拍的潜在竞买人请完成:网络报名规则选择竞买方式申请人信息填写(联合申请声明)填写竞买申请书生成保证金随机码打印资格确认书系列操作,方能正常参与后续竞买。特别提醒:在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务必在交易系统点击竞买人资格确认书。在竞价时间开始前成功登录黔东南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竞价的项目,按时竞价。
3、本次网络竞价不收取报名费及资料费。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中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与(****交易中心已启动与州发展改革委、州法院对**公共**交易平台信用联合惩戒功能,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2、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竞买人的资格审查及相关资质由拍卖人或委托人进行审查。
3、本次竞买标的无优先购买权。
五、获取竞价资料及保证金缴纳时间
时间:2025年08月06日00:00时至2025年08月13日10:30时止
六、网络竞价时间、平台
1、时间:2025年08月13日10:30时
2、平台:黔东南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
七、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此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州)
八、联系信息
| 类 别 |
委托人 |
拍卖人 |
| 名称 |
**** |
**** |
| 地址 |
**县 |
**市 |
| 联系人 |
龙家杰 |
李建芳 |
| 联系电话 |
152****5935 |
152****07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