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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你局于2025年7月29****水利厅****水库扩建工程(项目代码:****)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7月29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水库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省水利厅决定****水库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针对库区左岸存在的不良地质作用,应开展专题研究,确保库岸稳定。
(二)须加强施工管理,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未经批准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设置施工营地,弃置、堆放或加工物料;不得将废弃物及渣土倒入河内,完工后应对施工现场遗留的废弃物进行清理,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做好水污染防治、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编制施工期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确保施工期安全度汛。
****水库运行管理,项目建设和运用初期,加强对项目河段河势变化、局部冲刷与淤积状况的观测;建立雨水情监测与预警机制,****水库联合调度机制,编制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在可能发生较大暴雨洪水或预泄库水时,提前向库区及大坝下游评价范围内沿岸居民预警,确保水库运行安全。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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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