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6-25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25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235
传 真:0535-****196
通讯地址:**市五**路93号
邮 编:265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液体肥料及水溶肥生产项目 | ****开发区冯格庄街道**西路626号 | **** | ******公司 | ****成立于2018年9月3日,位****开发区冯格庄街道**西路626号,厂区总占地面积3000m2,公司拟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利用现有厂房**液体肥料及水溶肥生产项目,购置全自动封包机、全自动灌装封包机等先进设备2套,**液体肥料及水溶肥生产线共2条。项目建成后,年产硅酸钾肥1000吨、氨基酸肥5000吨、腐植酸菌剂肥500吨。 | (1)废气:本项目仅为产品的分装,无加工工序,灌装封口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等措施无组织排放。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无生产废水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环境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要求,防治措施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防雨淋、防渗漏、防扬尘的要求。 | 0535-****235 |
| 2 | 裕盛废旧机动车拆解扩建项目 | **市山前店镇万柳村西北**裕盛****公司现有厂区内 | **裕盛****公司 | ******公司 | **裕盛****公司是一家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公司,2021年投资建设废旧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年拆解旧机动车15000辆,2022年投资建设废旧新能源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年拆解新能源汽车3000辆。现有项目已取得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认定证书。 为提高车间生产效率,公司拟总投资62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75万元,建设裕盛废旧机动车拆解扩建项目,对厂区布置进行调整,将1#拆解车间切割、打包等工序调整到厂区西侧**的4500m2的4#拆解车间内,新上打包机、切割机等生产设备15台(套)以及配套环保措施,1#拆解车间压块、切割等设备作为备用设备,其他工序在现有厂房内。本项目为现有项目改扩建,不新增产能,不新增劳动定员。。 | (1)废气:本项目切割过程中会产生切割烟尘,切割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由一根15米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切割工序密闭空间操作,少量废气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标准;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落实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集尘装置收集颗粒物,收集后外售处置;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要求,防治措施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防雨淋、防渗漏、防扬尘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有关规定。 | 0535-****235 |
| 3 | 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 | **市团旺镇**村西南200米 | **市****公司 | ******公司 | **市****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位于**市团旺镇**村西南200米,于2024年5月20****环境局**分局的环评批复,建设内容为:租赁****村委闲置场地并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厂房、办公室、实验室等,配置混凝土搅拌机、检验设备、6个100t单筒仓等,主要原材料为砂、石子、水泥、粉煤灰、添加剂等,项目达产后生产商品混凝土30万m3/a。2024年8月开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公司对工艺方案进行优化,新增一台混凝土搅拌机和2个100t单筒仓,调整场址布局,场址向北移动新增敏感目标。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未发生变动。根据相关项目属于重大变动类型,重新报批环评。项目位于**市团旺镇**村西南,厂址中心坐标为E120.718°,N36.720°,总用地面积10920m2。项目总投资4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实行每天2班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年工作300天。 | (1)废气: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废气收集处置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搅拌工序排气筒排放的有组织粉尘和上料、砂石料场、装卸作业及各类粉料筒仓顶部排放的无组织粉尘。 其中,有组织废气:搅拌投料和搅拌在密闭设备中进行,排气口与布袋除尘器密闭连接,搅拌站产生的搅拌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重点控制区标准。 无组织废气:水泥筒仓、矿粉筒仓、煤灰筒仓产生的筒仓呼吸废气经各料仓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筒仓顶部排气口无组织排放;砂石卸料粉尘、堆场扬尘、砂石上料废气通过车间密闭、洒水抑尘、喷淋降尘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挡、厂区及运输道路硬化并在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装置等控制措施抑制运输扬尘的产生及排放。营运期须加强生产管理,严禁跑冒滴漏。厂区须全部硬化,上料口设置在密闭仓库内,搅拌机采取密闭措施,物料输送走廊全封闭,配料区装卸作业区采用水喷淋设施进行抑尘,原料堆放于料仓内。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安排专人清扫厂区,定期洒水抑尘,整个厂区须保持清洁。在产生扬尘污染的主风向东南、西北侧安装扬尘自动监测设备,实时监控厂区扬尘产生浓度。确保本项目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水泥行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0.5mg/m3)。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项目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混合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平台配套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无生产废水外排。 (3)噪声:要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震、隔声等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环境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外售综合处理;试验****公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要求。 | 0535-****2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