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保护单元等备件采购项目网上比价澄清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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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保护单元等备件采购项目网上比价澄清二次公告

**** 2024年保护单元等备件采购项目网上比价澄清二次公告

****2024年保护单元等备件采购项目采购货物清单已完成澄清,澄清后的清单详见附件。同时项目公告做如下修改:

1、原公告内容:

二、项目清单报价须按不含税价格进行报价,响应人的货期超过60天,报价视为无效。本项目不含增值税价格上限为人民币493046.23元,响应人报价不能高于价格上限,且单项物资不超对应价格上限,价格上限明细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修改为:

二、项目清单报价须按不含税价格进行报价,响应人的货期超过60天,报价视为无效。本项目不含增值税价格上限为人民币343829.80元,响应人报价不能高于价格上限,且单项物资不超对应价格上限,价格上限明细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2、项目比价公告“四、参与比价响应人的资格要求”中增加以下条款:

(七)未在本项目中出现与同一轮次公告的其他响应人存在MAC地址相同情况。

3、项目比价公告“附件1: 资格评审表”中增加以下条款:

序号

审查项目

要求

7

未在本项目中出现与同一轮次公告的其他响应人存在MAC地址相同情况。

4、项目合同条款有如下修改:

序号

修改类型

条款号

原条款

条款号

修改后条款

1

修改

通用条款6.9

6.9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10%的违约金。

通用条款6.9

6.9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10%的违约金。

2

新增

/

/

通用条款6.10

6.10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实施以下任一行为:
(一)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权;
(二)以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办理质押、保理等业务或进行融资安排;
(三)以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与甲方及/或甲方关联方进行债务抵销。
乙方有以上任一行为的视为违约,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诉或维权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评估费用,另行采购的全部成本,承担重复支付责任、赔偿责任等而支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应付款项或履约担保中予以扣除。如乙方上述行为已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或导致甲方被第三方起诉/提起仲裁,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3

修改

通用条款10.2

10.2 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违规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0.2.2乙方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或将部分或整个合同项目分包出去;或

通用条款10.2

10.2 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且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及赔偿:
10.2.2 乙方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义务或将部分或整个合同项目分包出去;或乙方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权,以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办理质押、保理等业务或进行融资安排,以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与甲方及/或甲方关联方进行债务抵销,而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或导致甲方被第三方起诉/提起仲裁;或

请各响应人认真核实澄清清单。如有异议,请于 2025 年 8 月 7 日17时前登录城轨采购网www.****.com进行提报。逾期提出澄清无效,视为无澄清。

附件:2024年保护单元等备件采购项目物资清单(澄清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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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 月 5 日

项 目 附 件 详 见 城 轨 采 购 网(https://www.****.com/)对应公告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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