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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果公示(2025年第四批次)
**市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委员会按照《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等文件规定,对申请参加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人员开展面检等工作。经鉴定,以下人员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特此公布。
刘成明 叶国华 许长权 吴志东 黄德山 华国平
周良忠 范从文 刘大亮 许广源 袁小勇 朱忠东
毛国凤 于兴龙 黄小荣 王忠平 凡承松 陈修平
刘 振 郭海燕 王 慧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2日。对公示名单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与我局养老保险科联系。联系电话:051****0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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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