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省****部湾沿海防护林建设项目(**市2025年林分优化提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省****部湾沿海防护林建设项目(**市2025年林分优化提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70886.57元
四、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人民币153379.57元
五、采购数量:一项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5.1 **省****部湾沿海防护林建设项目(**市2025年林分优化提升)一项。
5.2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七、投标人资格:
6.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对参加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的资格。标书代写
6.3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丙级或以上造林绿化施工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八、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12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市**区人民大道北41/43号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1105号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26日09时30分至2025年08月26日10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6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市**区人民大道北41/43号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1105号****会议室。
十一、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6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十二、开标地点:**市**区人民大道北41/43号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1105号****会议室。标书代写
十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cn/)上发布采购信息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人民大道北41/43号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1105号办公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759-****905-805
传真:0759-****905
邮编:524033
邮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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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