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5032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本项目招标人为 某单位 ,现委托****,对本项目组织招标。
1.1.2 项目编号:****
1.1.3 竞争方式:公开招标
1.1.4 项目概要情况:
|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总价) (人民币万元) |
完成时限 |
|
| 01 |
XXX控制台升级改造 |
1 |
台 |
41 |
完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交付使用 |
说明:
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2.本项目为军选民用装备。
3.★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招标内容和数量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1.2.1 基本要求
1.2.1.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1.3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1.5 未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1.2.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标书代写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或招标人明确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投标人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2.2 项目实施要求
1.2.2.1 具有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如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或有效的乙级(含)以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保密资格证书已通过审核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审核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军队可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证明或承诺,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证明;
1.2.2.2 装备承制能力条件要求
本项目允许具备装备承制能力条件但是尚不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人须具备下列(1)、(2)、(3)条件之一:
(1)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注册装备承制范围、承制性质满足项目要求(承制范围覆盖时空基准与导航定位设施类,承制性质包括科研 或 生产 或 技术服务),以投标人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为准;;
(2)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和承制能力条件但是装备承制范围没有覆盖采购任务要求的投标人,须具备下列1)~4)的全部条件:
1)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不接受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招标产品的科研 或 生产 或 技术服务能力;
3)具有承担任务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
4)承诺中标后按照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管理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确保承制范围、承制性质满足采购任务要求。
(3)不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投标人,须具备下列1)~8)的全部条件:
1)须为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本项目不接受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招标产品的科研 或 生产 或 技术服务能力;
3)具有承担任务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标或国军标)现行有效且能够覆盖招标产品或其同类产品的科研 或 生产 或 技术服务;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n)”上不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7)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合同现行有效;
8)承诺中标后按照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管理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确保承制范围、承制性质满足采购任务要求。
说明:1.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内。如投标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1 领取时间
2025年8月5日起到2025年8月12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4.2 领取地点
**省**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中心4号楼10层1039。
1.4.3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网上转账或电汇形式(接受个人网上转账,应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编号)。
1.4.4 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投标人资格是否****委员会判**论为准。
1.5.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2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3 保密协议;
1.5.4 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或招标人明确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5.5 二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或乙级(含)以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
1.5.6 标书款汇款底单。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书应携带2份,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6.1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
2025年8月28日07时30分至2025年8月28日08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6.2 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8月28日08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6.3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省**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中心4号楼10层1039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6.4 开标时间
2025年8月28日08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6.5 开标地点
**省**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中心4号楼10层1039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招 标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6****0208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市**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1至5层全部
承办单位:********公司
地 址:**省**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中心4号楼10层1039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谢孟邑、郭玲、周晗
联系电话:028-****5902、****6708、****6610
手 机:158****8590、175****0210
传 真:028-****3391
电子信箱:****@cntcidc.com
开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航空路支行
帐 号:440********00075364
询问、质疑受理部门:某单位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6****0208
联系地址:**维吾尔自治区**市
投诉受理部门:某单位
联 系 人:童先生 联系电话:188****4604
联系地址:**维吾尔自治区**市
本项目支持虚拟账户保证金管理,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网址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成功后,将“单位名称+注册预留姓名+注册预留电话”于现场领取文件时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
通过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供应商按此信****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供应商本项目及本分包有效,对其他供应商、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
通过平台获取虚拟保证金账户进行缴纳保证金操作、发票下载领取等平台操作时(标书款发票、服务费发票由********公司开具),如有问题可致电平台咨询电话:010-****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