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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89573H | 建设单位法人:张念磊 |
| 韩世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港区南作业区南一突堤东侧岸线南段 |
| **港**港区南作业区#18、#20、#22通用泊位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3-E4823-**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港区南作业区南一突堤东侧岸线南段 |
| 经度:119.35956 纬度: 35.08252 | ****机关:******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4-25 |
| 岚审批投资字〔202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89573H001Q |
| 2023-05-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2374 |
| 1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8957-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8957-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MA3UNMRT-4 | 竣工时间:2023-07-01 |
| 2023-08-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2-01 |
| 2025-06-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626WQF0L |
| 属于**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属于**项目 |
| #20泊位道路与#18号泊位共用一条运输道路,将前方18m道路改为码头前方作业地带,变更后的临时堆场52m,码头前方作业地带63米,其他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和1个2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20万吨级预留),工程达产年吞吐量将达到850万t(其中20#泊位的产年货物吞吐量386万t,通过能力537万t/a)。环评阶段港区生活污水进入#8、#10(原#15、#16)泊位已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港区喷洒抑尘;含尘雨污水、冲洗水等通过排水沟收集后汇流至拟建项目**沉淀池(400m3)处理,处理后用于港区洒水降尘。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调查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验收调查仅对#20泊位进行验收,**1个10万吨级通用#20泊位(水工结构按20万吨级),产年货物吞吐量386万t,变动情况为:由于#20泊位道路与#18号泊位共用一条运输道路,将前方道路宽18m改为码头前方作业地带,变更后的临时堆场52m,码头前方作业地带63米,**两条排水沟,长度为278米,设置两个雾炮。本次验收调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10#泊位后工楼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置,出水回用于港区地面冲洗,不外排;初期雨污水、码头冲洗废水、含尘废水依托西8路沉淀池进行处理(500m3)进行处理,中水回用于港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
| 本次验收调查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验收调查仅对#20泊位进行验收,**1个10万吨级通用#20泊位(水工结构按20万吨级),产年货物吞吐量386万t,变动情况为:由于#20泊位道路与#18号泊位共用一条运输道路,将前方道路宽18m改为码头前方作业地带,变更后的临时堆场52m,码头前方作业地带63米,**两条排水沟,长度为278米,设置两个雾炮。本次验收调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10#泊位后工楼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置,出水回用于港区地面冲洗,不外排;初期雨污水、码头冲洗废水、含尘废水依托西8路沉淀池进行处理(500m3)进行处理,中水回用于港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活污水:港区生活污水进入#8、#10(原#15、#16)泊位已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港区喷洒抑尘。 含尘废水:含尘雨污水、冲洗水等通过排水沟收集后汇流至拟建项目**沉淀池(400m3)处理,处理后用于港区洒水降尘。 含油污水:经配套油水分离器隔油沉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 船舶生活污水:经船舶自带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进行收集处理。 船舶含油污水:到港船舶含油污水由海事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接收单位统一收集。 废气处理:严格控制落料高度,在门机导料口、落料口等部位设置喷水抑尘装置,装卸作业期间采用洒水喷淋,配套洒水车,配合洒水除尘系统,定期清扫道路,港区统一设置防风抑尘网,减少起尘。 噪声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等 固体废物:陆域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船舶生活垃****海事局认可的有资质接收单位处理;废钢丝绳、废钢铁集中收集后外售;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电池、废含油滤芯等危险废物依托港区集中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本次验收调查项目初期雨污水、码头冲洗废水、含尘废水等通过排水沟收集后依托西8路沉淀池进行处理,回用于港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含油污水依托301车辆维修区内现有的含油污水暂存池,经含油污水暂存池配套的油水分离器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的两条排水沟并依托10#泊位后工楼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置,回用于港区地面冲洗,不外排;因此**两条排水沟设施。 2、废气:本次验收调查项目采取的废气治理设施为:抓斗卸船机漏斗上口设挡风板;漏斗至受料皮带转运处设密闭溜槽和密闭导料槽,进、出口设橡胶帘;在门机导料口、落料口、漏斗处和接料斗等部位设置喷淋装置并控制落料高度,配置2台雾炮,装卸作业期间采用洒水车并配合喷淋装置,定期清扫道路,港区统一设置防风抑尘网,洒水降尘,减少起尘;堆场配套洒水车,配合洒水除尘系统,货物进入堆场进行苫盖,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等措施。 4、固废:本次验收调查项目在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陆域生活垃圾。陆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外排;来自疫情地区的船舶垃圾和船舶保养废物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检验检疫部门对其进行检疫之后交由**市**区****公司进行处理,不外排;非疫情地区的船舶卸货固体废物包括船舶垃圾、船舶保养废物及船舶卸货作业产生的船舶卸货固体废物,船舶卸货固体废物由**市**区****公司进行处理,不外排;设备维修保养废物设备维修保养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废物、废电池、废含油滤芯、废钢丝绳、废钢铁等,其中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废物、废电池、废含油滤芯为危险废物,依托港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废油桶、废含油滤芯交由**磐钰环 ****公司进行处理,废矿物油交****公司进行处置,废电池加油******公司进行处置,含油废物交由**县****公司进行处置;废钢丝绳、废钢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托港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外售处理;码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污水等含尘雨污水沉淀池沉淀过程会产生泥渣,泥渣用于港区灰垛堆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含油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产生少量含有含油污泥,含油废水处理中隔油、气浮、沉淀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油泥、浮油和浮渣,含油污泥、油泥、浮油和浮渣依托港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公司进行处理。 |
| 废气处理设施增加两台雾炮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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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 | 经调查,本次验收调查项目生活污水通过**的两条排水沟并依托10#泊位后工楼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置,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处理能力2m3/h,建设调节池、沉淀池、生化池,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表1标准要求后,回用于港区地面冲洗,不外排。 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O/O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工艺流程如下: ①格栅:废水中含有大量较大粒径的悬浮物和漂浮物,格栅的作用是截留并去除上述污物,保证水泵机组及后续处理构筑物和设备的顺利运行,废水自流进入调节池。 ②调节池:在格栅之后设置调节池,调节水质水量,防止废水的高峰流量和浓度变化对处理设施的影响,从而保证后续处理设施稳定连续进行。调节池的废水经污水提升泵提升到A/O生化反应池。 ③生化池:调节池中的废水经污水泵送入A/O生化反应池,一级生化池的填料采用新型弹性立体填料,高度2m,停留时间为2h。废水与填料接触,微生物附着在填料上,水中的有机物被微生物吸附、氧化分解并部分转化为新的生物体,废水得到净化。反应池由厌氧段和好氧段组成,微生物相对丰富,细菌种类繁多,在反应池内存在兼氧/好氧反应过程,可加强对难生化降解物质的去除,并可实现脱氮除磷。为使一级生化池内溶解氧控制在0.5mg/L左右,池内采用间歇曝气。二级A/O生化池的填料采用池内设置柱状生物载体填料,曝气设备采用鼓风机及微孔曝气器,停留时间≥7小时,气水比在12:1左右。 ④沉淀池: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后,水中含有大量悬浮物,为了使出水SS达到排放标准,采用竖流式沉淀池进行固液分离,采用二级沉淀。沉淀池污泥采用气提设备提至污泥池,同时可根据水质情况将污泥部分提至A级生化池进行污泥回流,增加O级生化池中的污泥浓度,提高去除效率。 沉淀池采用空气提升至污泥池进行常温消化,污泥的上清液回流至接触氧化池内进行再处理,消化后剩余污泥很少。 ⑤过滤器:其滤料具有比表面积大,过滤阻力小等优点,增加了水中杂质颗粒与滤料的接触机会,从而提高了过滤效率和截污容量。 隔油沉淀处理设施: 本次验收调查项目含油污水依托301车辆维修区内现有的含油污水暂存池(250m3),经含油污水暂存池配套的油水分离器隔油沉淀处理后,采用隔油沉淀处理工艺,隔油沉淀处理工艺的石油类去除率达70%以上,中水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西8路沉淀池处理设施: 本次验收调查项目初期雨污水、码头冲洗废水、含尘废水等通过排水沟收集后依托西8路沉淀池(500m3)进行处理后,中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表1标准要求后,回用于港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依托10#泊位后工楼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后,尾水中的pH值(无量纲)为7.1、化学需氧量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最大排放浓度为8.6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最大排放浓度小于0.05mg/L、氨氮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50mg/L、溶解氧的最大排放浓度为6.7mg/L、溶解性总固体的最大排放浓度为530mg/L,生活污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表1标准要求后,回用于港区地面冲洗,不外排;含油污水依托301车辆维修区内经油水分离器隔油沉淀处理后化学需氧量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2mg/L、石油类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16mg/L,含油污水依托301车辆维修区内现有的含油污水暂存池处置后,中水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
| 1 | 喷淋、雾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抓斗卸船机漏斗上口设挡风板;漏斗至受料皮带转运处设密闭溜槽和密闭导料槽,进、出口设橡胶帘;在门机导料口、落料口、漏斗处和接料斗等部位设置喷淋装置并控制落料高度,配置2台雾炮,装卸作业期间采用洒水车并配合喷淋装置,废气无组织排放,定期清扫道路,港区统一设置防风抑尘网,减少起尘,同时定期清扫道路、洒水降尘;堆场配套洒水车,配合洒水除尘系统,货物进入堆场进行苫盖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20泊位的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473/m3,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规定 |
|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1)通过对船舶鸣号声管理、限制鸣号; (2)加强机械、车辆和设备的保养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距离衰减等方式,降低本次验收调查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选购低噪声高效的装卸机械和场内车辆; (4)合理布置港内道路,各交通路口设置标志信号,使港内交通行驶有序,减少鸣笛。 (5)加强绿化工作,既可降低噪声,又起到美化工作环境的作用 | 监测结果分析:从噪声监测结果来看,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2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6dB(A),厂界噪声监测值昼、夜间均满足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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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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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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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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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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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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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