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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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示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2000万公里钢丝切割线项目 | ****开发区金源路新能源产业园二期2号厂房 | **** | **凯泽****公司 | 外购碳钢线等原料,购置电镀金刚线设备、复绕机、自动清洗机等设备,通过放线、碱洗、酸洗、电镀、上砂、加厚、烘干、收线、开刃复绕、镀液再生等工艺处理后,形成金刚线,项目达产后,预计形成年产2000万公里钢丝切割材料生产制造能力。 | 1、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相关意见建议环评中已采纳,无反对意见。 2、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20****环境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 诚信守法承诺 | 1、废水:本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含镍废水进入MVR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酸碱废水经酸碱中和系统“二级氧化+混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后一同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宝射河。 2、废气:本项目酸洗、电镀工序产生氨基磺酸、硼酸废气经碱液喷淋通过DA001排气筒(一般排放口)排放,MVR系统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DA002排气筒(主要排放口)排放。废水处理MVR系统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燃气锅炉标准。 3、噪声:通过采取有效的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 4、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日常管理台账记录。规范厂区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应管理要求。 5、土壤和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本项目应将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生产车间电镀区、危废仓库等区域作为重点防渗区,并按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并按《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1209-2021)等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 6、环境风险: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储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和物资,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有效防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