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白沙塘村、**村新村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0759-****689
传 真:****0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白沙塘村、**村新村场建设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遂****经济**社西南侧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白沙塘村、**村新村场建设工程占地面积约 95113.9平方米,共计约 142.67 亩,总建筑面积约 31102.8 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分为两地块,白沙塘村与**村各 40668.9平方米(61亩)。其中白沙塘村住宅建筑面积为13242.22平方米,村文化楼307.9 平方米,村祖公屋 209平方米;**村住宅建筑面积为 17129.84平方米,村文化楼307.9平方米,村祖公屋 20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156.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①施工前应严格遵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最大限度控制施工扰动范围。②尽量避开暴雨时分施工,减少土壤流失量。取土时,保留表土以利复垦和路肩用土,开挖路基及时压实。在施工工地设置工程砌栏、挡土坝,防治水土流失。修建沉沙池,使降雨径流中沙土经沉淀后向外排放,并及时清理沉淀池。裸露地面绿化,减少水土流失。在项目基建施工中的弃土、弃石,应利用挖方作填方。③在施工前,施工场地周边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防护,在建建筑用滞尘网围闭,施工现场配备除尘设备;施工区配备洒水车等洒水工具,定时洒水;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定时冲洗车辆。运输散落的泥土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施工机械应使用优质柴油作燃料。④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环境或淹没市政设施。⑤施工前,建设单位必须进行施工公示,得到周边居民区理解和支持;施工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和先进工艺,必须合理安排各类机械工作时间。合理布设施工机械,尽量将产噪设备布置在施工区的中部,增加噪声源与敏感点的距离。合理组织施工,控制噪声源强。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减少夜间运输量。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避免因设备缺乏保养而产生高噪声加重对环境的影响。⑥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运送至指定的渣土场。项目开挖的土方均用于回填,不产生弃土。施工单位加强管理,设垃圾箱,专人收集并统一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不得占用道路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须用封闭式渣土运输车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随意抛弃,及时将固废运到****填埋场、铺路基等)妥善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