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贾汪区房地产计税价格批量认定与个案认定辅助工作服务商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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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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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区房地产计税价格批量认定与个案认定辅助工作服务商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5-08-05 17:50
项目编号: XZP202****500494
项目名称: 2025年度**区房地产计税价格批量认定与个案认定辅助工作服务商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2025年度**区房地产计税价格批量认定与个案认定辅助工作服务商(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025年度**区房地产计税价格批量认定与个案认定辅助工作服务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 2025年度**区房地产计税价格批量认定与个案认定辅助工作服务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中华人民**国房地产估价机构证书或备案证书或备案证明(临时证书除外)和土地估价证书或备案证书或备案证明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8-06 09:00 至 2025-08-12 17:00
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①时间: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2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②报名方式:现场报名;③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公司现场报名:1)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2)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或备案证明。④地点:**市**区御景华庭二期44号楼1-109室。⑤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如不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08-26 09:30
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08-26 09:3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市**区御景华庭二期44号楼1-109室
其他
2025年度**区房地产计税价格批量认定与个案认定辅助工作服务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26日上午9:3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5年度**区房地产计税价格批量认定与个案认定辅助工作服务商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5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45万元人民币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6.采购需求:2025年度**区房地产计税价格批量认定与个案认定辅助工作服务商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三家,各成员均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②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以上要求;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同一潜在社会资本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⑤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工作成果负责,****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⑥****政府采购合同期内如发生变化,应以不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为前提,如发生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变化,视为合同违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中华人民**国房地产估价机构证书或备案证书或备案证明(临时证书除外)和土地估价证书或备案证书或备案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
①时间: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2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②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③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公司现场报名:
1)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或备案证明。
④地点:**市**区御景华庭二期44号楼1-109室。
⑤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如不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上午9:30(**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省**市**区御景华庭二期44号楼1-109。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8月26日上午9:30(**时间)。
2.地点:**省**市**区御景华庭二期44号楼1-10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8月26日9:00(**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上午9:30(**时间)标书代写
3.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省**市**区御景华庭二期44号楼1-109 。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府后街1****中心B座
联系方式:158****082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御景华庭二期44号楼1-109
联系方式:158****89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鑫纪
电话:158****8974
**** 2025年8月5日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府后街1****中心B座
联系人:鹿群
电话:158****08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世纪****商铺
联系人:李鑫纪
电话:158****8974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8-05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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